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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月末(30)跟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了,公司未交本月社保费,可以要求公司补交吗?
社保,用人单位,劳动者如果在月末(30)跟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了,公司未交本月社保费,可以要求公司补交吗?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三、如果是当月初至月末30号之前(本月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缴纳的话,公司理应把一个月的社保补缴满。
以上所述,这就是公司解除劳动者劳动关系之前,界定公司与劳动者有责无责划分的分界线后的“是”与“否”之间,如属公司责任的话,劳动者有权要求,公司应将欠缴本月(30号前)社保费,应给予劳动者补缴满才合乎情理。否则公司涉嫌违反劳动法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单位没有为员工办理社保,属于违法。当事人可以要求尽快补充办理,否则可以去社保部门举报。
如果没有办理社保,当事人还可以离职并要求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
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法律规定,试用期也必须缴社保!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可以,如果公司不补交,可以像社保征收部门投诉处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个我可以肯定的跟你说可以,我以前处理过这样的事,以前有个员工,是月底离职,按劳动法规定公司要交当月社保,结果公司没交,他就告劳功监察大队,他们会要求公司补交的,漏交,他们会对公司罚款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是否可以,要视具体情况:
一、社会保险是按月缴纳,每月下旬缴费截止,具体时间各地可能有差异,一般不会超过25号。
二、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一般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三种情况
根据您提出的场景判断:
(一)自己提出辞职的情况
(1)如果在解除劳动关系之前,你已经提出辞职,但提出以后在还没到规定时间之前,仍然在单位上班,那单位就有义务支付您工资及缴纳社会保险。如果没有缴纳,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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