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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卖给其它人,所签合同是否有效?是否可以分到补偿款?
宅基地,房屋,你的农村房屋卖给其它人,所签合同是否有效?是否可以分到补偿款?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农村房屋只能卖给以下几种:
1.购买人是本地人、本地户口,但在本地没有宅基地,这个是可以的。
2.购买人是农村户口,但不是本地人,想在本地落户,这个应该也可以,估计有点麻烦。
凡是城市户口的不能再变更到农村户口。外地城市户口也不能转农村户口。
现在国家已规定农村自留地不再流转。
我是小刚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宅基地不能买卖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要看你是否有农村的户口了。如果有农村户口的话属于居民村组的内部调换是受保护的;如果购买人属于城市户口的话得先把户口迁到农村才受保护。否则拆迁时按违建赔的少或一分不赔!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看这个其他人的属性哦。
农村房屋买卖(宅基地上的房子)与城市商品房的买卖不是一回事。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房屋仅能在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且受让一方在转让时没有其他宅基地。否则双方之间的房屋买卖关系就不被法律所认可,在拆迁等利益出现时容易产生纠纷,且当出现纠纷时也不能获得有效的法律救济。故买卖农村房屋需依法谨慎而行。
如果买卖的对象不是同一个集体组织(村)的成员,那这个合同等同无效。即便在一个集体里,也要村镇一级各种行政手续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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