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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老师是不是应该有适当的惩戒权?
学生,老师,教师中小学老师是不是应该有适当的惩戒权?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中小学老师是不是应该有适当的惩戒权?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谢谢悟空邀请。
近期还教师惩戒权也算一个热闹的话题,甚至还有人大代表提交了相关的提案。其实惩戒权,我们老师们从来没有失去过,只是我们不敢用,也不知道怎么用。
在多部教育法规中都明确有老师具有适当惩戒学生的权力的规定,但就是这个适当,当惩戒权变得不失当。
什么是惩戒,什么是体罚,又什么是变向体罚,惩戒和体罚的界限在哪?可能问问我们每一位教师,谁能知道,谁能把握好不越线?
近期多起校园欺凌、校园暴力事件,更是让许多人呼吁应该将惩戒权还给教师。虽然个人认为校园欺凌、校园暴力的根源不要教师缺乏惩戒权,但至少也是原因之一,没有分清惩戒和体罚区别的我们,不知如何去使用惩戒权,也不敢去使用惩戒权。
有一种反对教师拥在惩戒权的观点非常典型,他们认为教师一味强调需要惩戒权是教育能力缺乏的表现,对于学生的教育,惩戒是最低级的手段。
对此我在多篇关于教师需要惩戒权的文章中表达过,教师拥有惩戒权并不在于惩戒本身,而是让教师知道可以在教育学生时把握分寸,规避教育学生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让教师敢于管学生。
一直没能想明白的是,法规中也明确了教师有惩戒学生的权力,这说明长时间争论的其实并不是教师有没有惩戒权的事,而是教师应该怎样惩戒学生的事,那为什么相关的细则始终没有出来呢?
要教师能够使用惩戒权,就一定要明确教师可能怎样做,这难道很难吗?也在网络中查找了一下其他国家的相关做法,发现许多国家都明确教师是可能惩戒学生的,而且都规定得很细,学生哪些行为教师可能惩戒,惩戒的规范是什么,甚至有国家规定了戒尺的大小,可能打学生的哪些部位,可以打几下。
在我国当前教育环境下,更需要这样具体的惩戒操作方法,这样才能让教师可以大胆地按规范来惩戒学生,不用担心可能由此带来的后果,这也会让学生出一点问题就有家长找学校找老师的现象少很多。
近几天,心情很不平静,作为教师,越来越不知道应该如何教育学生了,只有在迷惑中小心翼翼地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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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天天问这样的问题无聊至极。打学生还要个合理借口,优秀老师从不以打学生为手段的,学生,家长又不是傻瓜,好坏难道分辨不出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赞成给中小学教师以惩戒权。
但这权力,1,应当在法治的笼子里行使。2,应当有合格的老师来执行。3,应当开展一场专题性大讨论大教育。
否则,惩戒权成为浮躁病教师渲泄忿怨的免责权,学校成了惩戒所,就事与愿违了。
茫茫林海,免不了有几棵歪头扯耳的的小树。任其自由生长,不仅本身不成材,还可能殃及邻树。必须施以修剪才能助其成材,并为好树营造优良环境更好成材。学校教育也一样,肯定不乏捣蛋搞怪之奇葩。自己烂泥不上墙不说,往往还会“殃及池鱼”。轻则影响班风学风,误人学习。重则干扰学校工作,引发校闹事件。老师、学校不敢管,管不得。否则丢人打家伙,事小经济赔偿接踵而至。因为有《未成法》高悬,因为有“人权尊严”不可侵犯,因为有“好孩子都是夸出来的”偏执……
让中小字教师手握惩戒权,对学生的越轨说不。既是优秀教育文化的传承,也是教育管理科学的回归。但对于近40余年新的教育习惯、定势予以纠正改变,决非易事。有许多工作要做。基础性的应当有这样三点。
一,让惩戒权装进法治的笼子。
要以宪法为基准,系统学习领会《义教法》、《教育法》、《教师法》、《未成法》等一系列法律规定的实质内涵,研究制定,保障惩戒权有正确行使的法律或规定。要做好法律间的衔接。
法规要对惩戒权人、被惩戒人进行界定。要对行使的时间一场合一身份予以明确。要对实施的范围一对象一程序一程度进行量化细化。要对责任一监督一检查一纠错环环相扣。以具有可操作性。防止滥施惩戒,造成“不是谁家的孩谁不疼的尴尬。以达有法可依,执法有序。
二,要有合格的教师来行使。
这里的合格是指师德教风。一个浮躁的,不安于教师职业的人,一个心理扭曲,动不动气冲牛斗的人,一个只把教师职业当作挣钱糊口的人,是不可以有惩戒权的。否则滥施淫威,将置学生于水火,置惩戒与反动,对教师形象教育工作都会产生负面影响。
因此,我们的教师必须有优良的师德师风。热爱学生,爱生如子。他们必须懂得教育为主,养成为魂,循循善诱,引人入圣(胜)。他们必须懂得惩戒是补救的工作,是后备措施。企图以惩戒教学,训学生以绵羊,见老师禁若寒蝉,那就误入歧图了。只有热爱教育事业亲尚教师职业的老师才配拥有惩戒权,也才能行使惩戒。
三,要有惩戒权回归学校,赋予教师的大教育大讨论。
所谓大教育,就是全社会性的,上至教育行政部门,中至学校学生,下至学生家庭、普通群众。就是要从教育理念,文化传承,现代教育思想的方方面面,进行大讨论,大教育,大整理,拨乱反正,改变思想意识,明辨是非。而后齐心协力使惩戒权回归教育堂而皇之,并大行其道。
众所周知的是,近3一40年来,扭曲的教育理念,无良的教育秩序,可叹的教育现状,已经见怪不怪的根深蒂固于人们思想行为之中,并牢固定格成势。如,老母鸡式的溺爱孩子。孩子在家是祖宗全家供奉,来到学校是君临天下,老师连仆人都不如。学生违规,家长闹校。再如一些尚待验证的XX教育,孩子都是x出来的理论,学生俨如皇帝巡游,老虎屁股摸不得。何谈惩戒?因为“学生永远是对的”。还有国外教育糟粕侵入“接轨”,等等。这些都需要下力气去矫正,去伪存真,明辨是非。也都需要大教育大讨论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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