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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部门有权收取地面停车费用吗?如果有收费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业主,车位,小区小区物业部门有权收取地面停车费用吗?如果有收费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小区物业部门有权收取地面停车费用吗?如果有收费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物权法》第74条规定:“占用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也就是说只要是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小区内公共用地,如绿地等资源规划出来的车位都属于业主共有。
物业公司与小区业主在法律上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而被服务的是小区业主,业主才是小区的主人,因此,物业公司在没征得主人的同意下是不可以对小区的公共车位进行收费的。
但现实中却不是这样呢,在小区还未成立业委会前物业公司就开始对小区的公共车位进行收费,而且收得特别高,根本没经过物价等相关部门的批准,更没经过业主们的同意,至使小区的公共财产被物业公司侵占,而业主们往往却无可奈何,即使向有关部门投诉效果也不大,皆因业主们不够团结,没人牵头成立业委会,因此业主们的利益得不到保障!
那小区的公共车位是否可以收费?这个就要根据各个小区的情况而定,若公共车位能满足每户业主一个,那就可以不用收费,但若车位比例不足,那是可以收费的,因为公共车位属全体业主所有而不是属于有车的业主所有,若不收费则有车的业主便损害了没车业主的利益,这是不公平的。
那谁可以对小区的公共车位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如果成立了业委会的小区,则根据自己小区及周边小区公共车位的收费情况,由业委会负责拟定小区公共车位的收费标准、使用及管理方案,再通过召开业主大会共同去商定,然后报当地的物价部门审批,再由业委会再委托物业公司去开展小区公共车位的收费工作。
如果还没有成立业委会的小区, 若然物业公司顾及到业主们的利益,可以通过辖区的街道办牵头,征求业主们的意见来解决,这种做法理论上是可以,但现实中难以操作实现。
所收取的公共车位费,除了给物业公司小部分作为车位的管理费后,余下的全部作为小区的公共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由业委会代管,至于以后这笔公共收益怎样使用,则由业主大会决定。
无业委会的小区,都是物业公司话事而业主们根本没话事权,基本上都是物业公司想点就点,更别想物业公司会主动把公共车位的收益给回业主的,全部据为物业公司己有。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如果物业小区公共区域车位,归业主共有,市区路边车位就应归市民共有!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小区物业无权单方面收取小区公共区域车位的停车费,物业收取公共区域的停车费必须是要得到小区业主大会通过并受权成立的业委会委托物业管理才能收费,物业只有根据业委会的委托合同进行管理收费,物业只能按照合同中的收费标准报物价局审核,审批,根据合同中的比例提取管理费,剩余部分交纳给业委会设立的公共帐户,公共帐户的收入归全体业主所有,具体账户的收入分配要经过业主大会协商,明白了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物业是什么东西,是服务业主的,怎能在业主的家里乱收费,除了收取物业费,其它收费都是违法行为,希望有关部门引起重视,规范管理物业。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物业是压在老百姓身上的一座大山呀 中国老旧小区都没有物业 老百姓都生活的很好很好 近一些年新建的房子 不知道是谁给安排了物业在小区嚯嚯老百姓了。强烈要求取缔物业公司。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业主有法可依的自主权跟利益,现实生活中却无发言权,利益被物业强行霸占,谁该为物业的违法行为负责?业主的利益何时能归还?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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