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网站导航收录 > 百科知识百科知识
土地流转的利、弊都有哪些?
土地,农民,经营权土地流转的利、弊都有哪些?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公有制性质不能变,严禁买卖,和变相买卖入股投资(当然国家以法征用的除外),成立合作社,应以生产小组为单位,集体所有,配套农机农资农产品营销和土地管理服务,国家投入,社员参股,集体资源利用创办,民主管理,为农户服务,流转年限,价值流转方和承包方协意,合作社负责流转土地发包鉴约,发展家庭农场,养殖饲料场。确保土地流转安全,是农民无后顾之忧,放心大胆流转,并监顾单户经营,无赢利服务,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当前挡在土地流转面前的假合作真私企,空壳社,套补社。高仰农机作业费用,另有目的非法土地流转乱象,是农民无力耕种还不最流转,怕最终失去土地。国家要下大力气整治规范。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土地流转有利有弊,新《农村土地承包法》修订后,国家鼓励进城务工或落户的农民将其土地经营权流转出去给他人进行农业种植活动,提高土地生产能力,避免抛荒弃耕现象的出现。现从法律角度跟你简要分析下土地流转的利弊:
1.土地流转的“利”:
(1)可以获得土地经营权的价款,即租金等。《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九条:土地经营权流转的价款,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流转的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
(2)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四条:承包方流转土地经营权的,其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
(3)可以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七条:承包方可以用承包地的土地经营权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并向发包方备案。
2.土地流转的“弊”:
(1)承包方在流转期限内不得单方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二条:承包方不得单方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但受让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擅自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 (二)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 (三)给土地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破坏土地生态环境; (四)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土地经营权人出现特定不恰当行为时,而且承包方不采取相关措施时,发包方要求解除承包人与受让方的流转合同,自主性丧失。《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六十四条:土地经营权人擅自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给土地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破坏土地生态环境,承包方在合理期限内不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的,发包方有权要求终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
3.综上,土地流转有利有弊,简而言之,土地流转可以促进农村土地的集约化、规模化,提高土地的生产能力,增加农民收入,拉动农村经济发展,避免出现抛荒弃耕现象的出现。但同时,土地流转也很有可能会出现土地生产能力下降、环境遭到破坏,承包方在流转期内无法收回流转的土地开展自主农业种植,也有可能因受让方的行为而导致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丧失。建议在签订流转合同时,务必审慎全面,规避法律风险,如遇专业的法律问题无法解决时可以聘请专业人士介入。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帮得到你,如果有其他不足或疑问的地方,欢迎在评论下方进行评论或者私信头条。关注我,让你更懂三农法律常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有网友说了,设立国有农业公司种粮食。这是个好办法。有专家说过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大的方向肯定是利大于弊,只要流转有规范的合同,合理的价格,对双方都是有利的。耕地原承包方可以得到稳定收入,还能解放出来外出务工或者从事其它工作。流转方可以实现规模化生产经营,降低单位成本,提高收入。
如果中国的小农户单打独斗经营能因为土地流转改变的话,农产品质量安全、国际市场竞争力都会大幅提升!希望国家能尽快出台相关政策保护和支持土地合法规范流转!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土地流转,集约经营,大机械作业,喷药,除草,灌溉,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小农经济,制约了中国农业的发展,是彻底改变的时候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现在很多的农民都不愿意种地了,为了避免土地荒废,如今都鼓励农民进行土地流转,那样可以让愿意种地的人得到土地,达到资源的优化配置,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好政策。
土地流转的利、弊都有哪些?
当然凡事有好的地方也有坏的地方,今天老农就来说说土地流转的好处跟坏处,都是从农民的角度看待这个问题,让大家很明白就可以看懂土地流转到底要不要去支持的。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链接 |
||
网友回复(共有 0 条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