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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几年都没有社保,还有必要继续留在那家公司吗?
社保,劳动者,的话工作几年都没有社保,还有必要继续留在那家公司吗?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工作几年都没有社保,还有必要继续留在那家公司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个问题不算是老问题了,现在的单位必须为自己的员工交五险一金,这是法律定的,如果不给交那就拿起法律武器告你们单位,担你也不用在这个单位干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没必要留了,以后自己吃亏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如果在一家公司,工作几年了没有给员工交纳社保的话,这不是一家好公司,公司老板不是一个好老板,米哥建议不要再帮其工作卖命了,不值得。主要理由如下:
社保对于劳动者的生产安全,生活保障是非常重要
很多劳动者有一个误区,特别社保里需要劳动者个人缴纳一部分资金,需要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就认为社保不交纳最好,这是大大的错误的,社保包含五种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是企业和员工按比例进行缴纳的,而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是用人单位全额为员工缴纳的。
对于劳动者来说,特别是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是非常有必要的,是生产和生命安的保障,而养老保险是对将来年龄大了生活一份保障,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是一种就业和生儿育女的经济一份保障,劳动者在为用人单位服务时,一定要明白社保的保障对自己工作生活的重要性,而且要求用人单位一定要缴纳,不要视为可有可无。
用人单位不为员工缴纳社保是一种违法行为
用人单位,不为员工缴纳社保,是一种严重侵害劳动者的权益的违法行为,劳动者要敢于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不帮员工交纳社保的企业,特别是劳动者出现工伤事故和医疗疾病需要住院的时候,企业会出现推卸承担责任的行为,会造成员工身体和生命安全健康的隐患。所以当公司不为员工缴纳社保,实际一种图小利而不顾员工的利益的自私行为。但为劳动者要敢于与这种违法行为做斗争。
公司没有为员工缴纳社保,劳动者如何维权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之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第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所以如果公司不为员工依法缴纳社保,劳动者可以向社保部门和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举报后依法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并要求赔偿2N的赔偿金后,走人。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感谢邀请,感谢楼主的问题。
楼主你好,工作几年都没有买社保,那么这种情况实际上,是违反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它是属于一个违法行为,所以说不是说有必要留不留在这家工作单位,你至少要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解决自己的一个合法权益。
也就是说你所在的单位没有给你购买社保,那么你可以申请一个劳动仲裁,再申请劳动仲裁之前,你只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来证明你是这家企业单位的员工,那么就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结果如果判决让你所在的工作单位来补交社保的话,那么实际上你所在的工作单位就应该无条件的来给你补交这几年的社保待遇,当然你个人所承担的这个部分费用应当由你个人来承担企业所承担的费用,应当来完全由企业承担。
然后即使你不想在这家单位继续工作下去,也要把相应的社保待遇补交完成之后,在离开这家工作单位,因为这个社保待遇是你依法所得,所以说不要放弃你的一个社保缴纳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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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个首先要看你的工资水平,另外不交社保是不是有养老,生育险住房公积金啥的。如果什么都没有,又不是农村户口的话建议是离开。毕竟现在住个院动辄就是上万元。没有社保有点事还真是负担不起。如果只是没有社保,其他的都有,待遇还挺好就可以考虑干下去,自己在外面入份医疗保险就是了。其实这个最重要的事看自己,不开心就换呗。有能力哪里都能养家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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