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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脚踹教室门受伤,责任如何划分?
学校,学生,责任学生脚踹教室门受伤,责任如何划分?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学生倘若受伤严重,学校和家长会相互扯皮,学校想推卸责任,家长会变着法子让学校赔钱负责。这就是所谓的“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1、评公心而论,学校应该没责任。不管学生多大,都应该知道用脚去踢硬物有可能受伤。不论哪个学校,绝对强调过学生行为举止要文明,禁止用脚踢门。不论哪个学校,老师不可能全天候的个个学生跟随看护到位。正因为如此,学生踢门受伤,学校没有责任。倘若家长要瞎扯,只能说明一点,孩子要么自己太调皮,要么就是智障。学校禁止的事,明知道不能做的事,孩子做了,那就应该自行承担后果。倘若踢的是一块石头,不在校园发生的,你找谁去?小孩玩火就应该承受疼痛,这和学校关系不大。
当然,有一种情况家长可以找学校麻烦,那就是老师看到学生踢门没制止,或者学校有很多人踢门老师没加强教育。那就有教育看护责任。
2、家长会找学校理论。说什么孩子放在学校,安全就应该学校负责,不论怎样也脱不了干系。讲理的,可能平心静气的协商,不讲理的甚至大吵大闹。
3、遇到此类事情,校长和上级领导大多会选择赔钱消灾,息事宁人。因为钱反正是学校的,保险赔一点,学校补偿一点,落得一份安宁,倘若一味坚持原则不让步,吵闹到上面,领导会认为校长办事能力欠缺,为了公家的钱,影响自己的名声,犯不着。正因为如此,而今爱到学校扯皮的家长多了许多。
现在,学校劣势,家长逐渐走强。避免类似事故,只能加强值守,课间饭后时时刻刻加强看护,辛苦的是学校领导老师,繁重的安全看护任务和沉重的安全压力,这是当老师的辛苦的重要方面。
若干年前,教育部出台了《学生意外伤害处理办法》,但约束力不够,建议国家层面订立《学校意外伤害处理办法》,将校园涉及的师生员工安全全部纳入,做到有法可依,强化执行力。大家认为呢?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最后门拆了,防止踹门受伤,窗户封死,防止自杀,桌椅板凳用海绵包装,防止碰伤,楼梯用海绵铺地,防止摔伤,那吃饭噎死怎么办?喝水呛死怎么办呀?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小偷在房子里行窃,主人回来在开房门,小偷听到有人回来的声音,躲到窗外,结果不小心掉下楼,死了!这责任应该让房主负吗?有人想不开,在桥上跳下水,被水淹死了!这责任谁负?由大桥?还是由河水来担负?
很荒唐的是,本来不是问题,却成了问题的问题!本是恶性破坏教育机构设施严重违反校规的行为,不但没有丝毫悔过之意,且还感觉是极光彩之事,而理直气壮地摆放在桌面上索要赔偿!真的是社会病了?还是太多人疯了?其实那样还不如直接了、当名正言顺地说:“我缺钱!”怎么没问问这学生的家长有没有管好自己的孩子呢?对孩子的错误行为都是放纵吗?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当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时,依次由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亲属或朋友、父母单位和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所谓“没有规律,不成方圆”,“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不能将法律法规作为摆设品!是的!我们知道学生是受伤了。但是,是由什么引起的呢?学生脚踹教室门,很明显,这行为是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的行为,毫无疑问,所有的责任则是由学生负,因此学生必须公开对自己做出严重违反校规的行为负责!学校应该按照校规公开对学生做出严重违规的相关处里并存档,同时责令赔偿被损坏的财产,以正校规!当然,假如这学校过于人情化,那么可以买上一瓶药水,但训责和赔偿照样是不容置疑、不容改变!否则难以服众,并会制造不良方面的影响而严重损坏学校的声誉!
如果学生是未成年人(这个学生我们不知其实际年龄,因为没有注明小、中、大学的学生。),那么责任该由此学生的监护人来承担,负责赔偿被损坏的公共财物、正确教育孩子让他明白这错误行为并进行改过,向学校公开承认自己错误,书写保证书存档并接受学校对其的违规处理!如果这学生属成年人范围,那么根据法律对其实施相应的处理!假如学生或家长不予配合或颠倒立场想升级恶化事态,那么学校有必要让其停学并将其行为纳入档案,同时报警,通过正常的法律程序报警让警方处理。
(图片来源网络,如有涉权,请联系删除。谢谢!)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首先应是家没对孩子进行道德方面的教育,其次是学样没对学生进行德育方面的教育,然后是安装门的工将把门安装得太结实了,过后在找门的生产者。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按照校闹的和教育专家的观点,是教师和建筑要负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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