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网站导航收录 > 百科知识百科知识
工伤是公家的事还是私人的事?
工伤,工伤保险,鉴定工伤是公家的事还是私人的事?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工伤是公家的事还是私人的事?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工伤跟国家、个人和企业都有关系。
有的劳动者认为,我们发生工伤应当是国家管,跟个人没有关系,找国家就行了。但实际上,工伤的发生具有偶然性。国家不可能时时刻刻监督着企业和职工,只能凭借企业和职工申报工伤来认定大家的权力关系。
认定之后,国家也是选择相信企业和职工能够履行好维护自己权益的。比如相信企业会给职工支付各种工伤保险待遇,相信职工能够在工伤治疗时选择工伤保险支付。
如果用人单位不给职工支付停工留薪期,或者相应的其他工伤待遇,劳动者应当选择向劳动监察部门维权,劳动监察部门才会维护职工的各项权益。
这些实际上是通过社会实践来决定的一切顺理成章的流程。
所以,工伤认定目前应当是首先有企业在工伤发生30日之内提出;30日之后,一年之内劳动者可以提出。一年之后就超过工伤保险认定部门的受理时效了。
经工伤认定部门出具工伤认定结论书后,只是明确了双方的法律责任关系。还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才能够确认双方的赔偿标准。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共分为1~10级伤残。1~4级工伤直接退出工作岗位,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生活需要护理的还可以领取相应的护理费。5~6级工伤用人单位可以决定是否退出工作岗位,发放伤残津贴,但是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关系,职工可以申请。7~10级伤残双方都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伤残等级鉴定出来后,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分别支付7~27个月的伤残一次性补助金,以12个月平均本人的缴费基数为基准。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职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相应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
如果用人单位逃避、破产或者拒不支付工伤待遇,劳动者可以向法院部门申请强制执行,或者向工伤保险基金申请工伤待遇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只支付法定工伤保险基金应当支付的范围,这是对没有参加工伤保险职工的一种保障,非常人性化。
不过,所有的前提都是以工伤部门的工伤认定结论书为依据,如果认定不上工伤那么是没有相应待遇的。所以,对于劳动者来说,个人需要做的事情很多,应当积极督促用人单位或者自己抓紧去认定工伤,防止超时效后对自己造成损失。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即是公事,又是私事。出了工伤企业有政治影响,家人平静的生活打乱了。所以说,工伤不光荣。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无需质疑,工伤肯定是在单位发生的,企业必须依法依规进行给予治疗,补偿,妥善处理后序。
作为家庭成员,情感上遭受巨大伤疼,服侍,探望,无奈,日常生活规律打乱,误工,经济受损等,精神上承受巨大压力。
作为企业和家庭,发生了不幸,双方都受损,这就需要多沟通,依法处置,企业应高姿态,同情弱者,在框架范围内,善助伤者,毕竟精神伤疼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工伤从定义来看就知道是在工作时发生的伤害,你所谓的“公家的事儿”
1,定义: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2,当工伤事件发生后就需要工伤认定了,这时候需要个人配合去做工伤鉴定,再由单位提交各种材料,进行工伤申报,鉴定成功后就进行工伤赔偿,标准见下表。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这个问题前,先跟保叔一起了解工伤保险的定义。通过定义,就可以清楚的知道工伤到底是谁的事。
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国家通过社会统筹的办法,集中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建立工伤保险基金,为在生产、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和患职业性疾病造成伤、残、亡的劳动者及其近亲属提供医疗、康复、经济补偿、生活保障等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工伤与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并称社保五险。
因此,工伤既是公家的事,也是单位的事,更是员工的事情,三者密切相关。
大家好,我是并不是很想红的保叔。戳上方头像关注,更多社保问题可以评论或者私信找保叔哦。
工伤保险的三大制度
工伤保险有三大制度,但是有很多人都不太清楚。具体指的是以下三方面:
① 工伤认定
② 劳动能力鉴定
③ 工伤保险待遇
这三大制度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影响。如下图所示,发生事故后,先进行工伤认定,必要时需要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最后才能申请相关的工伤待遇。
上一篇:什么才是你人生的第一位?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链接 |
||
网友回复(共有 0 条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