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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不得询问妇女婚育情况,你觉得能实现吗?
产假,女职工,婚育招聘不得询问妇女婚育情况,你觉得能实现吗?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人社部教育部等九部门近日印发通知,要求在招聘时,不得以性别为由限制妇女求职就业、拒绝录用妇女,不得询问妇女婚育情况,不得将妊娠测试作为入职体检项目,不得将限制生育作为录用条件,不得差别化地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招聘不询问妇女的婚育情况,具体实施要看具体的招聘单位而定。
比如学校,事业单位的招聘,完全可以不必要询问。但是企业招聘,就会面临一些具体的事宜。可以详细举例来谈谈:
比如一个工厂,订单特别多,要按时完成订单,会招聘员工。但是若招来的员工恰巧怀孕,或正在备孕期间,或招来没多久就怀孕。显然,这种情况是不能长时间在生产线上工作的。文员,办公室的职位又都是饱和状态,那这些人该如何安置呢?
再又结合实际,已生育子女的员工,面临着孩子上学放学的实际情况。若是企业的流水线作业,她又如何能在那个时间点去接送孩子?企业不加班那是空谈,百分百都会安排加班。
所以对企业来言,若是招聘不询问婚育史,可以执行但若碰到上诉问题,那就需要双方自我调节呢。尽量做到尽善尽美吧!保护女同胞的就业问题,保障女同胞的权益也是在维持并建设我们每个人自己的家庭。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您好,这个问题辅警考试那些事来回答。微信订阅号(fjzpksw)。
近日,人社部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的通知,招聘时不得询问妇女婚育情况。这体现了国家对民生问题的一种态度,也是关注民生的一种体现。
在早些时候,有一些公司在人员招聘的时候对女性的是否婚育比较关注,其实主要原因是在,在女性生产的自然周期里需要休产假。
2012年国务院审议通过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规定女性的产假时间有原来的90天提升到了98天。
另外用人单位是为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的的产假期间的待遇为:1、生育津贴;2、生育医疗费用;3、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4、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上述费用均有社保基金支付。值得注意的是:在该种情况下,生育津贴即应视为女职工的产假工资,但由于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是: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产假天数得出的,该津贴的数额可能低于女职工的本人工资数额。因此,若生育津贴的数额低于女职工工资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所以在女性休产假期间,用人公司是不许降薪,降级,以及辞退的,并且还得支付工资。
另外,在产假结束后,为了体谅到女员工孩子仍在哺乳期所以对员工进行适当的照顾,综上所述便是用人单位不愿招未婚未育女性的主要原因。
小编认为,如今国家有文件规定那么想必这种风向会被遏制住,但是总会有一些公司游走在边缘地带,打擦边球,比如他们会女性应聘者有其他的规定及要求,所以小编认为,要想完全实现不区别对待未婚未育的女性还有一条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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