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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户口在城市,对父母农村房有继承权吗?需要注意些什么?
宅基地,房屋,父母子女户口在城市,对父母农村房有继承权吗?需要注意些什么?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谢邀!
首先要确定:子女户口在城市,对父母农村房有“继承权”吗?
有些在城市工作的,为了方便在城市生活,很多都在外面买了房,甚至落户了城市,农村老家就只有父母,对于父母农村的房屋,这是父母的所有财产,其所有权归其父母所拥有,宅基地,所有权归村集体及使用权归父母所使用,对于子女户口在城市里,也是有权对父母的房屋财产权进行继承的,这一点毋庸置疑。
比如说农村里面父母中只有这个经济作物也是可以继承的。我们具体的距离,比如说父母在农村里面种植了这个数目,它属于经济作物的,这种情况之下,在父母过世之后,我们对于这些经济作物的处理和拥有权也是属于继承权里面的一种。
因为土地和宅基地都是属于国家的财产,那么对于私人的不属于私人财产,所以不能够进行以继承的方式进行继承。所以对于个人财产来说,这些宅基地和经营承包的土地是没有继承的,使用权利的。所以很多人都会认为,难道这些自己种植的土地难道不属于个人财产吗?所以这里要明确的说一下,这些都是属于集体的属于国家的财产,这些是不允许作为继承的方式继承下去的。
所以对于这种情况而言,我们应该认真的审查一下,或者去看一下父母到底留有多少整个经济作物,比如说粽子有水果或者中只有这些值钱的树木等等,这些都是可以作为继承的,财产继承下来的。
总之,子女的户口在城市里,对于农村父母的房屋,可以有继承权,毕竟房屋的财产全归父母所拥有,当然也可以让子女继承。但对于房屋下的宅基地,是没有继承权的,可以随着房屋的存在,继续使用宅基地,这就是宅基地的特殊性质决定的,毕竟宅基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而且宅基地不能在市场上自由买卖和交易。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个问题太专业了。请专业人士来回答吧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没人能说清楚。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感谢您对北京得众法律的关注,很高兴能为您解答问题:
1.子女是可以继承房屋的。农村的房屋是私有财产,父母过世,按《继承法》规定可以正常继承,与户口的性质无关。
2.需要注意的是,基于农村土地性质,本集体成员只享有宅基地使用权。能发生继承的是房屋而非该地基。
3.由于子女是城市户口,即使继承了宅基地上面的房屋,但是由于不是本集体组织的成员,对宅基地没有使用权,所以也不能对该房屋进行重建、扩建等,只能维持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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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父母的房子是遗产或祖业。子女是第一继承人。可以同遗嘱。或赠与的方式继承。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无论现在何处,生我养我的地方是我的根,也有权处置!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现在的政策只允许继承宅基地上的房产,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弱弱问一句?房子是自己的,房子下面的地是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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