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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前一方要求房本上写名字错了吗?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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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结婚前一方要求房本上写名字错了吗?你怎么看?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结婚前一方要求房本上写上自已的名字,要看是在什么情况下
如果是:两个人一起奋斗首付,后期一起月供,这种情况下加上名字是应当的
如果是:父母首付款,给男方结婚用,女方要加上自已的名字,后期还不月供。这个情况下,女方十有八九就是图钱,不是太看重感情。
其实,现在的人更看重的是感情,什么房子车子这些都是附带的,生不来死不带去的,再好的房子也是给人住,再好的车子也只是个代步工具,人在哪,家在哪。管他是租的还是买的。
如果你只是拥有一套房子,住在房子里却每天都不开心,生活不幸福,这个房子对你还有意义吗?如果这个房子本来就不属于你,强行获取,会心安理得吗?想要什么就自已挣,自已买!不要强摘别人的劳动果实!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能够提出这样的问题的人?根本就不懂法律,或者说本来就是法盲。在新《婚姻法》里明确写明了,这个问题。由男方父母出资首付款的房产,将来一旦出现了离婚的事情。这部分财产不能被算是夫妻间共同财产,夫妻间只能分割掉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偿还贷款的那一部分。这是贷款买房的,至于说?全款买房的是不会有没有你的名字就算有你的。所以加名字?完全没有必要的。再说了,全款买的房尤其是在婚前就拿到了房证的,能够随意添加姓名吗?你以为房产局是你们家开的啊?就算是结婚前没有拿到手房证,开发商,就可以允许这样做吗?毕竟现在的,夫妻离婚实在是在平常不过的事情了。一旦出现了纠纷?开发商有义务管理你们家里的这些小事吗?太想当然了!你所能够拿到手里的就只有,在夫妻关系存在期间房子增值的那一部分的一半。这个可以算做是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占房价总成本多少?得具体情况具体来对待了。还要等带着房子变现之后才可以拿到手里,也可以夫妻离婚时协商退款解决。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问题在头条己出现过多次,我曾回答了我的观点,总之搞清楚下面的问题,题主的问题就不是问题了:
既然婚姻中双方的权益是平等的,为何买房婚前一方承担而另一方一毛不拔?
既然想加名,无论首付还是全款,双方各出一半不就行了吗,为何不能共同出钱?
既然组建的家庭是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为何不能共同努力出钱出力把属于俩人的家组建起来呢?
不是加名有错,而是不出钱加名有错!
家庭就类似一家公司,想拥有公司的股份和决策权,在组建公司之前,你就需要出资才行,否则,一毛不拔就想进入公司争夺控股权,这不很可笑吗!世上估计没这便宜的事吧!
婚姻家庭中的权益平等,是建立在共同努力分担义务的基础上!要想平等,先把自己放在与对方平等的位置!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贫僧以为这个问题可以分两种情况来回答。
第一种是房子首付和贷款是双方来负担的,这种情况加不加名都没有什么意义。因为房子本来就是双方的,加不加也还是共同财产。
第二种情况是房子是婚前一方全款购买的,那很明显这是婚前财产,只属于一方。此时加名字,则意味着一定比例(双方约定)或各半(没有约定)的房产赠与或转让。当下,房屋对应的是大量的金钱,因此当房产与婚姻产生因果关系时,婚姻就有了交易的嫌疑。
所以,在下以为要求加名是不好的行为。总结一下,共同出资时写不写名字都有份,一方全款时加名类似抢劫。
无论房产是婚前还是婚后财产,假如从婚姻开始就怀有异心,瞎算计都没有用的,是谁的就是谁的,难道不分别人房产就活不下去了吗?
假如婚姻能长久,则不管婚前婚后的房产,最后第一继承人还是配偶好吗?子女不还是自己生养的吗?而父母,怎么可能比自己还活得久呢。
一个人如果不打算努力,就是婚前就把房子赠与给你,就靠房子就能幸福一生吗?我认为这是个笑话。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还没结婚就要分人家一半财产,也太狠了,是不是掉钱眼里了。这样的财迷不能要,她始终是在算计你的钱,整天生活在一起的两个人,你总不能什么也不干,天天防着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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