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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诗歌不被人们看好,你认为今天的诗歌缺少了什么?
诗歌,物象,诗人当代诗歌不被人们看好,你认为今天的诗歌缺少了什么?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主体性虽可泛指人选择性与客观世界交流和选择性获取并表达自我思想情感和体悟,但它需要受到一定限制。即:诗歌是诗人以文学艺术形式展示的内心情感,既不是粗浅的感观复制,也不是一般的口语交谈,因而要遵循诗歌内在精神和艺术形式,在物象、语言和意境上进行深化和提炼;不能(或者不充许)把精神层面的一切都表现在诗歌中。这是诗歌的美学意义及教化要求,也是发挥其社会功能的底线。为此,黑格尔在《美学》中特别指出,抒情诗的“主体也不应理解为由于要用抒情诗表现自己,就必须和民族的旨趣和观照方式割断一切关系面专靠自己。与此相反,这种抽象的独立性就会丢掉一切内容,只剩下偶然的特殊情绪,主观任性的欲念和癖好,其结果就会使妄诞的幻想和离奇的情感泛滥横流。真正的抒情诗,正如一切真正的诗一样,只表达人类心胸中的真实的内容意蕴。作为抒情诗的内容,最实在最有实体性的东西也必须经过主体感觉过,观照过和思考过才行\"。这就是说,客观存在的东西不能如同照像那样,一成不变刻板地反映在作品中,主观感受也不能不加选择和加工用于诗歌创作。
主体性也不能脱离社会性(共性)。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决定了他不可能离群索居,由此决定了主体性不能也不应该与社会性偏离,更不能对立起来。即便社会是怪诞的,有责任感的诗人也应该基于人类伦理道德、情感理性和普遍认知来创作诗歌。由此推而论之,就可发现,诗歌创作的主体性的界线、价值及可读性都是由社会性决定的,诗歌审美情趣和教化功能的实现,必须建立在共性之上。通过个性表达共性,是诗歌创作的正道,也是诗人的责任。舍去共性的诗歌,必然与广大读者的情感兴趣和生话经验格格不入,是不会被社会认可接受的。尽管诗人思想表达和情感渲泄可能个人化,情绪化,甚至是孤独的,但不应是任性化,怪诞更不可取。而一旦以文字形式表达出来,就不可避免形成传递分享,即便作者无传递分享之意。自愿把自己的诗歌作品置于公众媒体,就一定为了寻找知音,与他人分享自己思想情感。不仅知识阶层,广大民众也需要精神生活。而精神生活是审美,或者说是通过审美实现情感慰籍。只要人类有精神生活,就有审美需求,诗歌正是由此产生和发展起来的。显然,正是诗歌这种两厢需要,决定了诗歌特点和应有的功能。一首好诗歌,如蜂蜜,诗人能品尝到香甜,别人也会品尝到香甜。看不懂的诗作也许有些香气,但别人连看都看不懂,作品价值和生命力就会大大减损。令人困惑的是,一个诗人,无论受教育程度、人生经历和内心如何,他也是一个人,一个在生物意义上与他人完全是一样特性、生活在社会中、打上了时代烙印的人,怎么就能写或偏偏要写绝大多数人一点也看不懂的、甚至连本人都不能说清楚到底要表达什么的\"诗歌\"来?
充分发扬诗歌创作者的主体性,确实应如胡适在倡导的\"诗体大解放\"那样,\"若要做真正的白话诗,若要充分采用白话的字,白话的文法和白话的自然音节,非做长短不一的白话诗不可\"。对于打破格律,实现表达自由畅快,这话肯定没错。但是否还应按照胡先生进一步所说的那样,\"若要做真正的白话诗,若要诗体的大解放就是把从前一切束缚自由的枷锁镣铐,一切打破:有什么话,说什么话;话怎么说,就怎么说。这样方才可以有真正的白话,方才可以表现白话文学的可能性\"(胡适《尝试集自序》)?答案是否定的。因为按此创作,则无需文学素养、思想情感、艺术想象和文学修辞。语言更无需提炼,甚至无需作者本人的存在。在这里,语言本身似乎就是\"诗\",或者说,一切以语言或文字表达的东西都是\"诗\"。显然,这只能算是以诗的外在形式,如断句、提行的口语白话而已。这不是诗体的解放,而是诗歌的消灭。
作为文学艺术作品,诗歌的物象撷取十分重要。一方面,用于诗歌的各个物象(景物)的基本意蕴,都是在文化传统影下形成的,具有强烈的民族性。要在一首作品中表达、传递某种思想情感,就需要使用某些相应物象。比如菊,喻高洁脱俗 ;梅,喻坚强希望;雁,喻游子怀乡羁旅行役;长亭表送别;柳表依依不舍;云帆表高远寄意;疏风细雨,则喻潜移默化式的教化。当需要把各个物象通过语言组成一个意象群,把各意象群组成整首诗时,它们必须在主题统率下进行组排。欲达于此,它们之间在意思上应有关联,或递进或互补或烘托,进而形成一个整体,服务于主题。由此,决定了它们在关系上必须具有\"能组合性\"。这是诗歌创作的基本要求。新体诗突破的是古典诗歌格律,不是诗歌物象的文化特征和民族传统,更不是事物的逻辑和认识规律。否则,就是\"油水难相溶,水火不能兼\"。很多现代诗教人看不懂的一个重要原因,恰恰在此。当然,这绝不是要求完全按环环相扣的逻辑递进,不是要否认诗歌语言和意象的\"跳跃性\"。跳跃性是诗歌创作最常见甚至是必须的,但有一个基本原则,就是跳跃必须建立在事物逻辑之上,不致引起认识混乱。省去中间环节的某些物象的创作手法,既是概括、简洁和精练诗歌的需要,更是营造、拓展意境和想象空间的需要。由此形成作品的物象之间、句与句、段与段和节与节之间结构似断未断、意脉可循、依稀朦胧的艺术效果。只要不是太过跳跃,即便有王国维所说的\"隔\",但不是太\"隔\"也是可以的;另一方面,诗不仅言志,也言情。志与情虽是精神层面的感观意念,但它也不能完全脱离引起该感观意念的客观事物。天马行空似的任意驰骋,怪诞不经充斥,就超越了一般生活感受和经验;写诗读诗是情趣高雅的精神享受,过于鄙俗荒诞的感观意念,除了特殊表达所需外,一般情况下不应在诗歌中出現。而一切下流的欲念意识,都应远离诗歌这一圣洁殿堂。物象怪诞的诗,不仅读不懂,即便懂,也因缺乏美感而难获读者喜爰。那种被冠以\"xx体\"\"xx派\"的所谓\"诗\",能读者带来什么?
如果说物象在诗歌中是一串珍珠,语言则是串连这些珍珠的线。
首先,语言对物象具有特定功能和意义,是形成诗歌意象不可或缺的元素。诗人对客观具体物象或事物的感受,反映其思想情感观念意识,是用语言来激活和描述的。语言文字是修饰、释放物象内在意涵,注入了作者思想情感,进而作者之意与物发生联系,把物象上升为意象,使之具有文学韵味的修辞方法。语言在诗歌创作中,作者撷取的不是它的概念意义,而是来自一般经验而产生的的感觉意义。如\"山\"、\"水\"、\"云\"、\"楼\"、\"风\"、\"雨\";又如\"潺潺\"之用于\"流水\"、\"晶莹\"之用于\"冰雪\"、\"明丽\"之用于\"春色\"等等,由此给人以色彩、动态、画面质感及由之产生的内心触动;\"柳\"、\"雁\"是物象,\"郁郁园中柳\"、\"雁叫声咽\"的\"郁郁\"和\"声咽\",就在柳和雁中注入了作者感受,使它们有了听觉视觉上的情感特征,增添了艺术感染力。大家都知道的\"红杏枝头春意闹\"的\"的\"闹\"字,\"霁雪浮云端\"的\"浮\"字,就使诗句的形象鲜活起来;如\"春风又绿江岸\"的\"绿\"字的名词、形容词的动词化运用,不仅简约了文字,使诗句意境高远、传神,更能激发想象。此外,修饰之语与被修饰的物象之间应有包容对应关系,不能违反语言习惯。那种\"茶叶挑起碗盖\"之类的词语,似是新颖其实无味;既非伏笔又非照应的\"改邪归正的恶竹\",亦不知这样的形容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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