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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上班十一年,公司没给买社保并且合同还有半年到期,如果现在被公司辞退,应该有什么补偿?
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社保在公司上班十一年,公司没给买社保并且合同还有半年到期,如果现在被公司辞退,应该有什么补偿?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在公司上班十一年,公司没给买社保并且合同还有半年到期,如果现在被公司辞退,应该有什么补偿?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要看公司以什么理由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的情形属用人单位单方行使权利与你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无需支付赔偿金。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属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合同者支付二倍的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之规定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合同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曰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己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定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违法与你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则应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支付你双倍经济补偿金标准的赔偿金。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二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之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未事先一个月通知与你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按照上一个月工资标准支付你一个月的工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如果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没有合理的依据,就是违法解除,单位就应该支付赔偿金,另外,没交社保可以要求补交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二码事,未缴社保公积金,去社保,公积金中心投诉处理。经济补偿劳动监察投诉,或仲裁裁决,抓紧准备好证据。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可以拿到(N+1)共计12个月的工资,并要求企业补缴工作期间的社保费用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个问题我来回答一下,在公司上班十一年,如果企业没有缴纳社保,那么你们如果劳动情况属实,可以要求补交这十一年的社保,当然,在这期间如果有跟企业默认或者企业把相关的社保费用给到你了,那么企业就不会补交给你,你可以主张企业全额补交社保。
至于半年到期,哪么企业是在合法合规的情况不在跟你存在劳动合同关系,所以你就要做打算,合同到期就找好下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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