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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约定赠予儿子的房产,一方反悔可以吗?
儿子,房子,协议离婚后约定赠予儿子的房产,一方反悔可以吗?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离婚后约定赠予儿子的房产,一方反悔可以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如果你的约定是在离婚协议上约定的,那么就需要按照离婚协议书执行的!
如果你是纯粹的赠与一套房子给他人,在办理赠与手续之前,是可以反悔的!即便做了公证书,只要尚未到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就可以反悔。
可是在离婚协议约定,如果双方已经离婚,那就需要按照离婚协议书履行有关的协议,就不能后悔了。这个不是简单地赠与房子的行为,更多的是离婚协议的行为。
另外,既然房子给自己的儿子,无论夫妻感情如何,发生了什么变故,儿子毕竟是自己的儿子,房子给自己的儿子,相信也是夫妻双方的妥协,那就不要后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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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口头赠与应该也是受法律保护的吧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尹宗尧,青岛律师,主攻婚姻继承 | 财富传承
题主的问题,不是很详细、明确,离婚后约定赠与儿子的房产,不知道是否已经进行房屋过户,假如,房屋过户,赠与方不能反悔。
在司法实践中,很多人都会把房产赠与儿子,为何不会赠与媳妇呢?
原因,大家都懂得,看破不说破是一种美德。
关于赠与儿子的时间点,一般分三种情况:
一、离婚前赠与;二、离婚时赠与;三、离婚后赠与
先说说,离婚时赠与儿子房产,譬如夫妻一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将其婚前的个人财产赠与给儿子,是否能够反悔呢?
答案是否定的,因为离婚协议书是关于离婚的意思表示、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一揽子协议,其是一个整体,互为前提,互为因果,即使房子没有实际过户到儿子名下,赠与人也不可以行使赠与的任意撤销权。
再说说,离婚前赠与和离婚后赠与:
假如房子已经实际过户了,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消灭,只能行使赠与的法定撤销权了,只有三种情形,详见合同法第192条。
假如房子没有实际过户,赠与人一般是可以行使任意撤销权的。通俗讲,其儿子起诉到法院要老爹履行赠与合同,老爹可以行使任何撤销权的。
关于这个问题,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6条也有着相同的立法理念:
第六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由此可见,及时进行房屋过户,这很重要。
不要光听其言,更要观其行。
因为,行胜于言。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离婚时约定把房子留给孩子,能反悔吗?我们先来看一个真实案例:一对夫妻离婚时,约定把房子留给孩子,但没去办理过户,并且男方一直住在那里。后来男方再婚,他的二婚妻子也搬进来一起住,现在二婚妻子怀孕了,男方就想把房子卖掉,买一间新的。大家觉得,他可以这么操作吗?
答案是不可以的。离婚时,离婚协议约定把房产给孩子,这不同于一般的赠与,是与整个离婚协议是一个整体,与解除婚姻关系密不可分,不能撤销,应当履行。
虽然不能撤销,但是安全起见,约定给孩子的房子,能过户就尽早过户,不能的,也要设置居住权,最好约定清楚只限本人居住,不得带第三人入住。这样才能确保房产的安全。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应该不可以撤销的,因为这个赠与本身具有道德义务性质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看是否完成赠与,也既是否完成过户登记!如是约定在离婚协议中即使没过户也不能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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