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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法院立案时,有法律规定必须提供被告身份证号,没有就拒绝立案的要求吗?
被告,法院,信息到法院立案时,有法律规定必须提供被告身份证号,没有就拒绝立案的要求吗?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以前我都是请在公安局的同学帮忙查,可这次同学说现在不让随便查了,会处分。但是同学给了我一个建议,很简单的做法:既然是起诉肯定是有纠纷,有纠纷就可以打110,110来了就会做笔录,做笔录就会有你需要的资料,跟警察说明情况就可以了。
不过我倒没这么做,我去了物业,物业不肯给资料,说有规定不能泄露业主隐私。但是我们物业代收大件快递,刚巧那家有一件,我就拿到了姓名和手机号,地址本来就有,年龄随便写了个数,起诉成功了,现在己经判决。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法律没规定必须提供身份证号码才能立案,但是必须有明确的被告(法律规定必须提供的资料包括自诉人(代为告诉人)、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住址、联系方式),也就是提供被告确切信息,以便和其他同名人员区分开来。
比方,你要告张三,如果你能提供张三是某市某区某街某某号某某气修厂二车间的张三,并且这个单位和人都是实际存在的,那没问题。
问题在哪里?张三只是被告身份信息的一小部分,这个名字可能全国有上万个,具体到某一个城市可能有几百个,甚至一个小区都可能有三四个,因此,法院仅仅靠一个姓名就立案,将来非出笑话不可,不但被告是谁不确定,连这个案子归哪里管辖,法律文书送达到哪里都无法确定。所以法院要求提供被告户籍信息是有其道理的。
司法实践中,经常遇到类似问题,但是怎么搞到被告身份信息,的确是个大问题。
如果是交通事故,可以查询一下交警的出警资料,里面有肇事者或车主的身份资料。
如果是其他案件,那就要想办法。例如,找律师到法院开查询令,到户籍部门查,到小区物业查,或者到以前工作单位查,等等。
附录
相关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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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1.《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对起诉状中应记明的被告信息做出了相应规定,应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所以原则上只有有上述基本信息,则应当认为被告明确。但到司法实践中,对于明确的被告的界定则各不一定。有的法院不仅需要提供被告身份证号码,甚至还要求提供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这些情况。讲直白点,一方面是法院图方便,一方面也是因为身份证号具有唯一性,不会出现太大的问题。比如重名错判。
2.但法官要求你一定要出具,这个就是错的。只有你提供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足以让法院明确这个人,法院就可以立案。进一步明确这个人的身份证号码,可以通过法院,律师去核实。比如找公安。
3.此外,法院来公安调材料,只有出具合法手续,公安屁颠屁颠就给办了。这点是没难度。绝对不会有为难的。我们这边,民事案件,都是法官过来,叫公安协查的。提供有效信息,公安就能查。但是私人查,就涉及泄露公民隐私了,这个不会去查到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法律规定,起诉必须要有明确的被告。法院要求提供被告的身份证号码,就是为了将被告与他人区分开。
如果没有被告的身份证号码,可以提供被告的现住址、现工作单位、可以联系的电话。如果这些都不能提供的话,法院当然会要求原告提供被告的身份证号码。
上述信息都不能提供的话,就只能再想其他合法的办法搜集被告的个人信息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借着题主的问题我说一下自己的经历和感想。
本人有一借贷案,到法院起诉。
首先写诉状,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住址、联系方式……等等
正如题主所说,难点~身份证号,问对方,人家不说!没有身份证号就……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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