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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在公司以劳务派遣的方法工作,公司不给上社保这合法吗?
劳务,社保,公司与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在公司以劳务派遣的方法工作,公司不给上社保这合法吗?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这个合法。因为因为你与公司已经解除了劳动合同关系。你的劳动关系是与你的劳务派遣单位建立的,因此你的社保应由劳务派遣单位为你缴纳。如贵公司仅与你解除了劳动合同,但实施的劳务派遣只是名义上的,而你又没有把劳动关系挂靠到劳务派遣单位,你和公司还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公司这样做就是违法。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感谢邀请,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您好,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以后,那么公司以劳务派遣的方法进行工作,这是完全合理的,也是合法的。但是如果你所在的公司没有通过劳务派遣公司给上社保,这种情况就是不合法的了。
所以说这种情况以劳务派遣的形式用工是没有问题,但是一定要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以后,就要通过这个劳务派遣公司给员工购买社保,这时必须要进行的,因为任何一家单位他在用工形式上,是可以多种多样的,只要是你属于这种全日制用工,那么都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并且依法给员工购买社保。
所以不购买社保很明显是一个违法行为。那么如果你所在的工作单位没有给你购买社保的话,你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的手段来进行投诉和解决这个问题。因为劳动仲裁是可以来解决这个争议的,当然你只要是签订劳动合同,那么无论是你真实的用工单位也好,还是劳务派遣公司也好,都应当来为你购买社保,这是你应当享受到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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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当然合法。因为你与用工单位已无劳动关系,当然不给你缴纳社保。如果要缴纳,也是派遣公司给你缴纳。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合法,去劳动局告他,哪怕是劳务派遣也应该交社保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劳动合同工,社会保险应由用人单位依法办理。劳务派遣工,社会保险应由劳务派遣单位依法办理。
劳务派遣工在用工地或派遣单位所在地都可以依法维权。
未参保登记的,可以向当地人社部门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处理。
存在未缴或漏缴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劳务派遣工)可以向当地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投诉处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你的雇主是谁谁给你买社保,既然是派遣工就去找派遣工公司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合法,劳务派遣也得交社保,建议申请劳动仲裁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劳务派遣中,社保由劳务公司负责缴纳。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此事只能找派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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