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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的低保户和困难户,是否应该向其他村民公示?
村民,贫困户,低保户农村的低保户和困难户,是否应该向其他村民公示?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两者基本流程是这样的:1提出申请、审核和审批。2民主公示。3资金发放。所以必须要向村民公示的。欢迎大家在下面留言探讨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一般新增或者取消低保户,需要农户申请,镇村干部入户走访调查核算收入,村民代表大会评议,评议通过后在村公开栏公示7天,无异议的上报乡镇民政办。乡镇民政办汇总后依旧要公示7天无异议才能上报到县一级,县级按照不少于30%的比例抽查。农村低保评定的标准是人均纯收入低于4500元(各地标准不同),家中没有小汽车的农村家庭,九种大病除新农合报销后医疗开支大的,二级残疾证以上的一般都可享受农村低保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应该要公示。有利于提高和改善农村的村务透明。公开不是为了消灭贫困户,也是为了消灭贫苦户。而是扶贫攻坚的目标,要因此而进行。让真正困难的得到帮助,让不是贫困户的假贫困户拿着国家的钱乐逍遥,马上断绝。因此,不管什么样的情况。公示总是利于不公示。可以使村民监督。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个必须公示,不但要在村街道公示,还要在福利对象所在的村民小组公示。谁该吃,谁不该吃,大家一目了然。真困难的,光明正大,不会在乎公示,假的,让他无地自容。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肯定要公开好呀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公布不是乱套了,因为办的时候灯下黑,不能见光。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该得的伤自尊?有自尊,穷了没办法,有的家里什么条件都好,都不怕伤自尊?穷人更不怕了。苦的是农村老实不会搞关系的农民!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农村贫困户、低保户的出入列情况在村公示栏公示,是各级政府尤其村委会工作的一项必不可少的重要制度,是村党支部工作的一条严格的组织纪律,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反腐倡廉的重要措施,是是有效制约工作决策者排脑门排大腿排胸脯和乱作为现象的重大举措,接受群众监督作风民主的一件大事,对此问题没有商量余地,更不能随村干部的性趣想公示就公示不想就算,不公示绝对不行,除此以外还有必须公示的村务事宜有:村务决策情况和公开情况(决策是否合程序,该公开的是否公开了,公开的是否真实规范及时);村级财产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村工程项目建设情况;惠民政策落实情况;还精神文明建设和群众关心的事情都逐一如期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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