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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上班期间,骑电动车闯红灯被撞,判定电动车全责,公司需要负责任吗?
工伤,员工,责任员工上班期间,骑电动车闯红灯被撞,判定电动车全责,公司需要负责任吗?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员工上班期间,骑电动车闯红灯被撞,判定电动车全责,公司需要负责任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谢谢邀答
员工在上下班时间内的路上,出意外,工作单位有责任,法律已出台多年。供参考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认定工伤。
本案闯红灯已确定负主要责任,故不能被认定工伤。原则上公司可以不用负责任的。
但是作为公司的员工,在上班途中因为赶时间闯红灯,才导致的事故;作为公司无论出于人道,还是作为对员工的关心,于情于理给予帮助也是应该的。
然而作为员工,如果公司不予以帮助,公司也没过错。这是因为你自己的过错,才导致的事故,应当由自己负起全部责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公司不会负责任的,因为你違法了,如果伤得特别严重,公司会出于人道主义救济补助若干经济。具它还得自己承担责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如果因工可申请认定工伤,但违章闯红灯之责要追究。
非因公不负责,自己承担责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劳动法规定上下班出车祸是工伤。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上班期间员工骑电动车闯红灯。纯属个人行为。公司不应该为其负责任,每个公民在工作期间首先应以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为前题,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员工上班期间,骑电动车闯红灯被撞,判定电动车全责,公司需要负责任吗?
不需要负责任,您所说的这个“负责任”,就是指工伤吧,我们都知道《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上下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算是工伤,但是最终算不上工伤,也是需要满足认定工伤必备因素的!
我在今年5月份刚走了工伤保险赔偿,也是在上班中出现交通事故,单位领导通知的时候,说我只要不是主要责任就可以认定为工伤,也就是指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的情形,我骑摩托车绿灯直行撞到了转弯的汽车,对方全责,也就满足了工伤的条件!
像题目中这种情况,当事人闯红灯引发交通事故,也是事故造成的主要原因,被认定全责,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当然是不算工伤的,只有自行承担了,这种情况在2010年之前还可以,我国2003年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中,关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构成工伤,没有责任的限定,也就是说只要受伤不管谁的责任,都是工伤!但是在2010年,修订了《工伤保险条例》,增加了责任的限定,即非本人主要责任(同等、次要)才构成工伤!像这种闯红灯引发的事故,本身就是自作自受,也是违章行为,其实公司应该解雇这样不负责任的人才对,就该有这种规定,对个人和社会不负责任的人,单位应该解雇,看谁还闯红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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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理论上闯红灯自己应担全责。与对方车辆和本人所在工作单位无责。但在交警队、法院实际处理这种事件中,如发生死亡或重大伤害时,对方车辆和单位都承担了无过错责任,这也是从人道精神出发点。小的轻微的伤害事故是不会救济支持违法违规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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