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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6个月每月工作时间达250个小时以上,不给加班费只能补休,该怎么办?
加班费,工时,公司连续6个月每月工作时间达250个小时以上,不给加班费只能补休,该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我们公司员工每年夏秋6个月几乎天天需要上班,有时中午晚上也要加班,1可公司从不给加班费,法定假日也不给。所有加班只能春冬补休,可工作需要,实际上也不能把当年加班时间补休完,现在很多员工等待补休的时间超过100天了,如果离职时未休完的加班时间公司只按员工基础工资支付,补贴,绩效,工龄工资都不计算在内。谁能告诉我们该怎么办?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谢谢!看起来你们的老板不是250,太会精打细算了。你们的公司是季节性工作,对照一下劳动法吧,争取自已的合法权益。公司老板也真行,出了这么个点子。人不是机器,不能集中工作,集中休息的。如果想让敢工,就多发点时间费。钱又不想出,又想固定员工,鱼和熊掌他都兼了。时间久了人心会散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能调休知足吧,我们加再多班都没加班费,而且也不给调休,为了项目晚上通宵,第二天休息还的请假扣工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每个月加班超过40小时可以投诉。
平常加班可以调休。
法定假加班应按日工资三倍计酬,不发仍然可以投诉。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问题你找劳动部门申诉,也得不偿失,任何一个工厂主明白着呢,他违法,你怎的啦,官司打倒底,陪点钱给你,你早点滾蛋!在中国,这叫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劳动督察部门不知道吗?明白着吗!公务员都有双休,哪一个私企有双休,给个星期天就是老天开眼了,所以,我给你的建议,能忍就忍下去,不能忍就带好证据去劳动部门申诉,把该给你的一分不落的要回来,扛着背包找下家。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现阶段很多企业都是这样的,应该是不遵守规则,加班是企业为了赶快出产品以满足订货方需求即履行合同。那么员工与企业也是有劳动合同的,也应按法定工作时间安排生产活动,如需加班应与员工协商并支付超时报酬,国家法定节日加班应支付三倍正常工资,而不能以补休代替。当然,如果员工愿意以补休代替则另当别论。怎么解决这一现阶段一些企业尤其是私企存在的问题,真没有效措施,违反劳动法不?违反,但谁监管?只能是员工与企业交涉,交涉不成要么认了,要么走人。也可去劳动监察部门反映,看看能否解决。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第一,休息日可以调休,节假日按照三倍工资发放
第二,每天加班不能超过三小时
第三,每月加班不能超过36小时
第四,违反上述行为请向劳动监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电话12333
第五,我处理此类案例数千起,撞我枪口了,哈哈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保留好加班的凭证,向当地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每年月平均工作天数为20.83天,月平均工作时间为166.64小时。该用人单位月平均工作时间超过250小时以上,其加班时间,可认定为特殊原因情况的每日不超过3小时的加班时间的规定。
日常加班和休息日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用人单位给劳动者补休的,是可以不支付加班费,如未能安排补休则日常加班的应按劳动者工资基数的150%计算支付加班费;休息日加班未能安排补休的应按劳动者的工资基数的200%计算支付加班费。但连续6个月的工作中,其中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法定节假必须按劳动者的工资的300%计付加班费,不存在补休。从整件事过程来看,用人单位显然已违反了劳动法相关规定。同时,用人单位的所谓补休,却拖延至100天之后仍未能按排,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有权拒绝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要求。加班本来就是建立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的基础上,然而,用人单位未支付加班费,又无法安排劳动者补休,那么劳动者认为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拒绝加班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所拖欠的加班费应得到法律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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