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网站导航收录 > 百科知识百科知识
如何看待广西公交车上女生疑似被猥亵,警方称当事双方有事实婚姻?
事实,视频,婚姻如何看待广西公交车上女生疑似被猥亵,警方称当事双方有事实婚姻?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而关于车上猥亵的动作,他们是不是夫妻,是不是情侣都不重要。
判断猥亵和强奸的标准是,女方当时是不是自愿,不是他们什么关系
很明显当时这个女的是不愿意的,那么这个男的行为就已经属于违法。
最后我真心希望能够当地有关部门介入,看下女孩实际需求,是不是买回来的,是不是想离开但是被控制。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事实婚姻?
我国在1994年《婚姻法》之后,就不认可事实婚姻了,类似的关系,只认定为同居关系。除非是在刑法领域中,对重婚罪进行认定时,会对事实婚姻进行认可。
男子是否涉嫌非法限制他人自由?
视频中,该女子哭喊惨烈,试图离开公交车,但是被男子强行抱回。此种行为是否涉嫌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呢?即便是夫妻,是男女朋友,是同居关系,也不能以任何方式限制他人自由。
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应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如果非法拘禁的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就可能涉嫌非法拘禁罪。一般可以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一段视频刚放出来的时候我就认为有很大的问题,视频时间很短,无头无尾,最关键的是,标题与内容明显严重不匹配,男子将女子拦腰抱住,这很显然是一个人身强制,而非带有性意味的猥亵行为,所以给视频加标题的人非常恶毒,希望借这个视频故意挑动公众情绪,是非常典型的造谣行为。
现在子弹飞了一天,也终于落地了,双方系男女朋友关系,未婚同居多年,出现这种场面是因为感情纠葛,很显然视频中的女子不是精神病发作,在车上两个人就已经发生激烈冲突,那么围观的群众是可以从之前两人争吵中判断其关系的,而由于视频戛然而止,群众到底有没有参与也是未知数,之前的很多恶意揣测自然也就随之破产,但是我们看一些网友的评论,还是无脑发泄,恶意揣测的居多,我想说互联网不是可以随便喷射垃圾的垃圾桶,每个人都需要为自己的言辞负责。
接下来就要说说警方,根据通报,目前警方已经将罗某行政拘留,但是很显然最初警方并未打算采取法律手段,而是按照过去的执法惯性准备当做“家庭纠纷”处理,这就凸显了办案人的法律知识严重不过关,从而导致在执法上出现了偏差。事实婚姻这个概念确实是存在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
:“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前,未办结婚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如同居时或者起诉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如同居时或者起诉时一方或者双方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应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
“新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之日(1994年10月1日)起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按非法同居关系对待。”
所以很明显,这两个人的同居关系不可能开始于1994年以前,是非常典型的非法同居关系,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这里的非法是指同居关系不受婚姻法保护,而不是同居关系本身违反法律。那么对于这种情况,当然应该按照自然人之间的侵权行为去处理,罗某强行将对方带回共同居住地,也是一种人身强制行为,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
(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
我想如果不是社会关注,法制部门及时介入,办案民警会不会用“家庭纠纷不归警察管”这种思路去处理呢?实际上需要纠正的观念是,即便双方是夫妻关系,也不可以采取强制手段限制对方的人身自由,丈夫如果把妻子强行带往某地,或者关在家里,一样会构成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甚至非法拘禁罪,而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特别是这种采取身体压制的形式强行带走,本身就已经是在使用暴力,不知道何来“劝男方不要使用暴力”的言辞。
中国民间有很强的家庭核心观念,“宁拆十座庙,不破一桩婚”,但是这是民间的一种共识,绝非警察执法的依据,我入警的时候师傅告诉我,当警察一定要把《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吃透,特别要克服的就是个人观点和司法解释之间的冲突,万万不可随意曲解法律,一九九四年到现在已经二十四年了,居然还有警察在大讲“事实婚姻”,对于什么叫“使用暴力”毫无概念,不知法,不懂法的人还在执法,这才是需要深刻反思的问题。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要用事实说话,仅仅几秒钟的视频,并不能反映出当时的真实情况,不能武断的认为是猥亵,最终视频发布者也承认视频是假的,只是自己转发的,幸好真相大白。
法律分析:
一、视频发布者涉嫌违法,散布传播虚假消息,造成严重的影响,是处罚法律的,轻则被处以行政拘留,严重的还会涉及刑事犯罪。需要提醒视频发布者,不要为了博关注发布虚假消息,网络并非法外之地,任何违法犯罪都会受到应有的制裁。
二、对于视频中的当事人,肯定是有很大的影响,如果这件事没有澄清,没准又会被网友“人肉搜索”给曝光个人信息,让自己的生活陷入无休的麻烦之中。所以,在遇到这样的情况,应该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追究视频发布者的责任。
上一篇:为什么高铁霸座现象层出不穷?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链接 |
||
网友回复(共有 0 条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