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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法院不给立案应该怎么办?
法院,人民法院,原告民事案件法院不给立案应该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如果原告认为自己的起诉符合立案条件,而立案庭不予立案的,原告可以要求立案庭出具【不予受理裁定书】,然后以要求法院受理立案为上诉请求提起上诉。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关于这个问题,我还有一个问题。我的房产案一审,经过立案庭。二审三审均未通过立案庭,就给了判决书,现江苏高院给我通知,让我进行检察院民事监督。到现在我就搞不懂为什么法院不通过立案庭,就给了判决书,当然也不麻烦我,不发传票,无需出庭。极简单,但时间长,让你慢慢等。谢谢!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现在不是说法院都要登记立案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您好,目前民事案件实行立案登记制,对于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条件的案件,立案庭的工作人员一般都会予以登记立案。如果不予立案,则会向你出具书面裁定或者决定,并载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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