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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用国营合同制工人通知书,能否作为视同缴费年限证据?
年限,合同制,工人录用国营合同制工人通知书,能否作为视同缴费年限证据?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录用国营合同制工人通知书,能否作为视同缴费年限证据?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提主的提问有点模糊,我就按自己的理解来回答这个问题。
国营企业的职工是1995年开始和企业签定合同的。在95年以前有些单位招了一部合同工,而合同工和合同制工人是有区别的,是由当地政府根据企业的需要,组织一批人输送到厂里,大部分是农村户口,他们的工资福利待遇和正式职工一样,只是不能参加分配福利房。后来这部分人大都走完了,单位就没有给他们建立档案,我猜提主的情况应该就是这样。
国营企业大都是1992年养老保险开始试点,96年建立个人账户开始缴费的,92年之前的工龄算视同缴费年限。提主只有国营合同制通知书,没有档案,而视同工龄的认定必须要审核档案里的招工记录表,转正定级表和工资调资表。也就是说视同工龄的认定必须要有档案,光有通知书,缺乏有力的证明材料,很遗憾,社保局不会认定你的视同工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视同缴费年限就是在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前,不用实际缴纳养老保险费期间的工龄。对于合同制工人,86年10月前符合国家规定的工龄是可以视同的。
那么题主的录用合同制工人通知书是哪一年?如果早于86年10月,才有可能做为视同缴费年限的参考材料,晚于86年10月是没有任何视同可能的。
为什么说早于86年10月才有可能做为视同缴费年限的参考材料而不是有效证据呢?
因为合同制工人过去都有严格的审批程序,都要填写一份劳动合同制工人登记表或者是劳动合同制工人审批表,表里边有个人信息,单位意见,由劳动人事部门审批盖章。这张表就是你合同制工人身份的最有效证明,也根本不用其他材料佐证。
而题主档案里看来是没有这张合同制工人审批表(登记表)了,如果有就不会提什么录用国营合同制工人通知书了,这就使你的合同制工人身份大打折扣,不过也不要紧,如果你确实是合同制工人,那么可以到人社部门查找当年的合同制工人登记册,只要能查到,那么你提供的“通知书"才能算有效的证据材料,如果查不到,那只能说明你的合同制工人身份还真的是有问题。想想看,身份都认定不了,还怎么视同?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全民同制职工系劳动用工制度改革的产物,其招收录用在劳动部门的审批程序下进行,虽然与固定工有区别,但仍是属于正式职工范畴。近年来,已有大批的全民合同制职工已经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办理了退休手续,在计算养老金待遇时,清清楚楚地注明了其视同缴费年限月数和过渡养老金数额。
全民合同制职工参加工作之日起,制度规定其必须实际缴费,但不设立个人账户。在个人账户建立前的实际缴费年限都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也就是说,全民合同制职工是用实际缴而获得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前的视同缴费年限。若建账前期发生欠费后期是必须补缴的。否则,欠费年间不得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录用国营合同制工人通知书,能否作为视同缴费年限证据?
八九十年代国营企业招工是有政府下达招工指标的,有所在地劳动局组织机构向社会公开发“招工信息”,(企业内部招“家属”子女不向社会公开招工,只招内部职工子女),然后以高分录取张榜公示,发录用通知书,并限期随“录取通知书”去企业报道,而且需要经过三个月至半年的试用期,合格后有劳动局发“转正定级”文(函),记录本人档案,才算与企业正式成立“合同制工人”工作关系,档案有记载文档。依照“职工社保”政策,社保前参加工作年限,退休时被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社保实际缴费年限达到15年以上,一并核算退休养老金。
就你凭手中一份录取“合同制工人通知书”,不能作为“视同缴费工作年限”的证明,原因如下:
①:既然你被录取了,凭“通知书”去企业报道,试用期是否通过了?如通过了,就有个人档案记录,劳动局有定级批文(函),否则,无效。
②:也许你考取了,收到“录取通知书”并设有去报道,另谋生路,其实就是一个“考试”过程,更不能证明你是企业“合同制工人”,因为“企业职工花名册”找不到“你”。(以前每年企业在职职工向主管部门,上报职工信息,包括死亡,除名,开除……)
③:你如果去企业报到了,必须带“录取通知书”,报道后,企业人事收回“通知书”,然后下派你去岗位试用,何来至今手中保留“录取通知书”?故不能证明。
以上供参考
作者本人,以前在国企分管人事工作,略知一二。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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