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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马男拿刀砍人后失手,随机被自行车男砍死,算正当防卫吗,你怎么看?
宝马,正当防卫,白衣宝马男拿刀砍人后失手,随机被自行车男砍死,算正当防卫吗,你怎么看?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二)刘海龙的不法侵害是一个持续的过程。纵观本案,在同车人员与于海明争执基本平息的情况下,刘海龙醉酒滋事,先是下车对于海明拳打脚踢,后又返回车内取出砍刀,对于海明连续数次击打,不法侵害不断升级。刘海龙砍刀甩落在地后,又上前抢刀。刘海龙被致伤后,仍没有放弃侵害的迹象。于海明的人身安全一直处在刘海龙的暴力威胁之中。
从昆山警方的调查结论来看,将死者刘海龙的行为直接定义为“行凶”是非常客观的。我们可以从正面侧面的监控视频看到,本身就是宝马车闯入非机动车道逼停骑着电动自行车的于海明,已经属于危险驾驶,有危害行人生命的可能性。
其次,刘海龙体内酒精含量超标,属于醉驾,醉驾应该入刑,这点他也明显违法在先;
第三,刘海龙与于海明首先在人行道上拉扯,多次语言和身体暴力威胁于海明,随后还返回车内提出管制刀具,对于海明做出砍杀行为,其行为已经和歹徒行凶无异,所以于海明在刘海明的刀具跌落时候抢先捡起并对刘海龙进行了“反杀”.
于海明的行为,说正当防卫在情理之中,稍过一点,解释为“正当防卫过量”也行,但是昆山警方并没有考量于海明有“过量”,而是强调“正当”,而且调查和下结论之迅速,大快人心,确实是给自己的形象加了满分。
这次昆山市公安局的通报赢得了民众喝彩,更是赢得了民心,因为民心稳定有一个重要的因素,那就是——安全感。
试想,当一个合法公民在正常情况下,被违法在先的人用暴力进行威胁辱骂,甚至有性命之忧的时候,出手反击坏人导致对方伤害停止,是人最本能的需求,但是怎样才能导致对方伤害停止又不触犯法律,在此次案件中似乎成了一个两难的选择。
所以此次昆山宝马男案件的快速结案,可以预见,将会被当做载入史册的光辉一章被广为传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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