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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判断土地征收是否合法?
土地,是否合法,公告如何判断土地征收是否合法?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如何判断土地征收是否合法?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1.先看有没有征地批文
首先如果国家建设需要用地,由于城市几乎已经用尽占地指标,通常需要将集体土地收为国有,然后,进行建设规划。征地需要各地政府层层审批。这一过程比较漫长,有些开发商或者政府就等不及了,直接先占后批,这是违法的。或者批的少占的多,这也是违法的。更有的征地批文已经失效了,还拿出来蒙骗普通老百姓。所以判断征地拆迁是否合法,首先要看是不是有批文,这个很关键。
2. 有没有征地公告、补偿安置方案、补偿协议
这个文件同样重要,这关乎到农民能拿多少补偿款。选择什么样的方式进行补偿。有的征收部门故意不张贴公告,私下买卖土地。采用租地的方式获得使用权。有的直接剥夺农民的补偿安置选择的权利。有的让农民稀里糊涂签署协议,最后无法起诉,不能维权。各种套路试图降低补偿。
3.拆房有没有催告,保障陈述申辩的权利
很多的农民不愿拆迁,征收部门直接认定违建,或者半夜偷拆。这样的行为屡禁不止。在征地拆迁中,即使是违建也要按照法律程序来拆除。如果是农民合法拥有的房屋,那就需要司法强拆,申请人民法院来决定是否强拆。
当然,实践中,数不清的是各种违法行为,但是上面仅列出常见的违法。遇上征地拆迁,什么稀奇的事情都有可能发生。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征地是否合法,要看他征地流程和所依据的文件是否合法。
征地流程:由单位名义向上级土地主管部门申请征地发文——获得主管部门同意后主管部门下发征地通告——征地通告公示——由国土部门工作人员进行实地外业调查——完成外业调查后进行内页整理——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与土地承包人签订补偿协议——征地方在规定时间内付款——征地工作完成
征地依据:一般都是由旗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制定下发的征地文件为依据。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征地是否合法,要看他征地流程和所依据的文件是否合法。
征地流程:由单位名义向上级土地主管部门申请征地发文——获得主管部门同意后主管部门下发征地通告——征地通告公示——由国土部门工作人员进行实地外业调查——完成外业调查后进行内页整理——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与土地承包人签订补偿协议——征地方在规定时间内付款——征地工作完成
征地依据:一般都是由旗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制定下发的征地文件为依据。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谢邀,感谢关注
如何判断征地拆迁是否合法?
征地拆迁手续是否完备将直接关系到此次的征地拆迁是否合法。在此提示大家,被拆迁人进行维权之前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对征地是否合法的问题进行简单判断,若能判断出缺失某一文件或环节,被拆迁人便需要尽快进行维权!若无法确定,建议及时咨询律师!
一、为什么征地拆迁?
“公共利益”是征收的基本前提。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正式与补偿条例》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该条明确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只能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这就明确了实施房屋征收的前提。
二、土地被征收必须获得哪个部门的审批?
国务院审批:
(一)征收基本农田的或者征收的土地中含有基本农田的。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类型的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
省级人民政府的审批:
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省政府批准征地的同时需要报国务院备案。征地权限为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35公顷以下的,其他土地70公顷以下的,包括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和其他土地之和不足70公顷的。
三、这些政府应主动公开,否则可能有猫腻!
以下这些文件是否具备意味着征地拆迁是否合法,且以下的文件都属于政府主动公开的文件!若政府不主动公开下列关于征地手续的文件,提出公开要求但相关部门并未理会或一再推脱,被征收人应当考虑其中涉及的征地程序是否合法。
(1)征地批后实施中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市县政府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建设用地批准书。
(2)征地告知书以及履行征地报批前程序的相关证明材料,具体包括拟征地补偿安置听证告知、土地权属证明材料等;
(3)地方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批准用地的文件(用地面积、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批准情况与申报情况相比发生变化的,转发文件中应明确表述变化后情况);
(4)市、县政府用地报批时拟定的“一书四方案”(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城市建设用地为“一书三方案”,即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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