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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在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换了物业,这样合法吗?
业主,物业,小区小区在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换了物业,这样合法吗?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我已经交了全年物业费,中途在我不知情的状况下换了物业公司,又问我收当年物业费,不给就不让用电梯,这就合理合法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物业未经业主同意入驻小区是违规行为!无视业主权益。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合法如何?不合法又怎样?还不是该如何就如何。
新住宅小区,因业主入住前后时间差,根本达不到所说的入住率,这就出现了所谓的开发商指定前期物业管理公司代其管理,本无可厚非。但物业管理的做法的确违驳其合同所约款项
。
可是不交物业费,又哪能拿到钥匙?谁又来过问?
成立业委会,更是难上难。说又说不了,动又动不得。百姓办个事,难于上青天。
国家一直打击强搬强占,这和强占有什么区别?
前几天,头条报道洛阳一小区进入车辆限制单双号,呵呵,有意思。真是奇葩人,才会奇葩事。
甚纳闷,物业公司只是一个服务行业,哪来的底气十足,敢冒大不韪,搅乱整个秩序,为什么?
有人经常问,快乐、幸福吗?琐碎缠身,你认为呢?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一种情况勉强合法,那就是小区没有物业公司接盘,小区业主又无自治能力,(或者无业委会)这和情况应该由社区、街道代管!相关部门指派物业服务公司,可以不须要过半业主同意!但是,大家的权力实现了吗?请珍惜作为业主的权力和义务!
其它情况都是须要经业主同意,物业服务公司在法律意义上才是合法进驻,才算合法服务!
情况一:前期物业,有人说前期物业没有业主同意;严格讲,在业主购房合同签署时,建设单位必须同时附〈临时公约〉和〈物业管理合同〉,业主实际上是同意了前期物业的!虽有不合理之处,但目前合法!
情况二:入驻业主超60%,依法可申请成立业主大会和业委会,成立业委会后,物业服务公司的选聘由业主大会决定!(一般是委托代理公司按小区物业要求招标)!
情况三:小区无业委会,前期物业到期撤离,如物业公司入驻服务,须与小区51%业主签署〈物业服务合同〉,达到双过半的标准,符合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其入驻在法规意义上可视为有效!
我是业主心声,建设和谐家园是所有业主的心声!①小区内部事项(不违法违规)由业主大会决定!②完善的规则才是长远方向!欢迎有识之士共同探讨业主关心的事!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没有取得业主同意的物业,是违法行为。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物业公司在没有业主同意的情况下入住小区合法么……?
这个问题看似简单,但辐射范围太广,看了看一些人士的回答,似乎正处在生理期有点小情绪,霸气侧漏,霸气点不要紧,可别侧漏,漏点气也不要紧但不要漏的没人样儿。生理期吗这个可以理解。
第一:一个《物业(物业指建筑物)》没有经过业主同意的情况下,服务公司擅自入住本物业,肯定是违法的。等同于你没有明确请张三去你家睡觉,而张三擅自推门就进,躺床上就睡,这个肯定违法。你可以拨打110或者法院起诉。
第二:物业服务公司是如何入住的?是谁把服务公司请进来的?答案很简单,是业主把服务公司请进来的。有的人会说,我没请他来?这个问题简单,好比,张三的汽车没卖给你,对不起,你不是车主。你买了张三的车以后才是车主,而且,张三买车时用的是《太平洋保险》你不喜欢,你可以不买张三的车,但张三不会因为你不喜欢而把保险换成你喜欢的人保。你买了证明你就接受了,买了之后责备张三不好,说张三强制的?说张三是流氓地痞还有保护伞等等,强迫你用太平洋保险等等,那是你活该,没人逼你买张三车,买或不买自己没点数儿么?只能说你品德有问题。
第三:商品都有它的附加费用,过多或少,附加费的种类不同或形式不同,比如,购买汽车,从法律上产权是你的,放在家里看着可以,但是你想上路就有附加费用,车船使用税、强制性的保险、汽车保养费维护费、汽油费、还包括你违章的罚款等,你不满意可以,没人逼你买车,这个你能选择与做主。你买了却因为附加费用抱怨。呵呵你活该
第四:物业在建设初期,业主主动邀请服务企业进前期物业服务。同时,业主在销售前相关法规要求必须要有服务企业,否则不能销售。如果第一业主不请物业服务公司,那么,对不起你连老二都不是,你也不是什么所谓的业主。因此,物业公司是第一业主请来的,符合法律。
第五:从以上可以看出,业主不请物业服务公司进驻,服务公司强行闯入肯定违法。但真相是业主主动请来的。不存在不请自来。因此符合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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