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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遇上人贩抢孩子,我失手杀了他有罪吗?
父亲,孩子,正当防卫如果遇上人贩抢孩子,我失手杀了他有罪吗?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如果遇上人贩抢孩子,我失手杀了他有罪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今天要讲的这个案例,那是相当的惨烈。
说的是一个父亲带着自己两岁的孩子,路过一个烟酒店,他进去买烟的时候,把孩子放在了烟酒店的外面。就这么买一包烟的功夫,他听到了儿子的哭声,赶紧转过身来,发现一个中年妇女抱住他的儿子,还有另外两个男的,三个人一起向一辆面包车跑过去。儿子被抢了,这还得了,当爹的一声怒吼,“放下我儿子!”然后奋力就追。
就在追的时候,抢孩子其中一个男的拔出了匕首,想威胁这位父亲,当父亲的这个时候命都可以不要,正好他身上带着一把弹簧刀,掏出了弹簧刀,冲着持刀的男子就是一刀,把他刺倒在地。另外一个男的一看这个情况,想再跑的时候来不及了,这位父亲又是一刀上去,这个男的也应声倒地。
中年妇女一看两个男的都给捅倒了,扔下孩子想跑,这父亲上去就是一脚,把中年妇女给踹趴下了,然后上去踩着中年妇女的脖子,用他的弹簧刀在妇女的后心一连捅了六刀。
儿子得救了,可是这三个人贩子贝当父亲的全部给杀了。公安机关因此对这位父亲进行了刑事拘留。
那么问题来了,父亲为了救儿子,连杀三名人贩子,算不算正当防卫呢?对这个事有三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父亲虽然连杀三人,但这个仍然属于正当防卫,因为这三个人贩子他们是有预谋的作案,抢走了人家的孩子,中年妇女抢孩子,两个男的当保镖,上车的时候还掏出了匕首。至于说那个中年妇女被踢倒后又被捅了六刀,这是一种来不及思考的连续动作,目的是为了避免孩子进一步被侵害。
第二种观点认为是防卫过当。父亲杀了前面这两个男的,这个是正当防卫一点毛病都没有,可是在已经杀死两人就剩下妇女的时候,情况就发生变化了,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做父亲的已经把妇女踢倒了,并且踩住了她的脖子,她已经丧失了继续侵害的能力,如果因此再对她捅上6刀,这个肯定是防卫过当了。
第三种观点认为这个是故意伤害致死。他们认为父亲最后杀妇女连防卫过当都不算,防卫过当他是明显超出了必要的限度,而最后这个妇女完全已经被做父亲的制服了,如果继续补刀的话,这不是正当防卫,也不是防卫过当,这就是故意伤害。
这三种观点都有人说,不知道大家支持哪一个观点呢?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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