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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母有权分割遗产吗?为什么?
继母,遗产,继承人继母有权分割遗产吗?为什么?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我是池州人,母亲很早就去世了,父亲晚年时又再婚。可是与继母生活不到3年,我父亲就去世了,也没有留下遗嘱。现在继母要求分割父亲的遗产。晚年再婚的继母有权分割遗产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晚年再婚的继母有权分割遗产吗?
我是池州人,母亲很早就去世了,父亲晚年时又再婚。可是与继母生活不到3年,我父亲就去世了,也没有留下遗嘱。现在继母要求分割父亲的遗产。请问律师:晚年再婚的继母有权分割遗产吗?
继承权男女平等,继承法只强调法律意义上的亲属关系和抚养关系。
不管是亲生母亲或者是父亲再婚的继母,在法律意义上来说没什么区别,都属于自己的母亲。那么在继承权上是一样的同等的权利和资格,不必然会区别对待,不会受到歧视。
但是继承法还是明确的规定了享有继承权的继母和继承遗产的权利。“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我国《 婚姻法》按不同的主体的相互关系对抚养、扶养、赡养分别加以规定,其“扶养”则属于狭义的。而《 刑法》、《合同法》、《继承法》、《民法通则》等法律规范中又是都适用“扶养”,其“扶养”属于广义的。
在这里法律采信的就是广义的扶养关系。题主的继母如果在再婚期间的3年内,对题主的父亲有相互扶养的关系存在的,当然享有继承权。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这个规定没有直接的关系,因为继子女和继父母继承的是自己父亲及丈夫的遗产,他们之间不过是同属于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去世的父亲没有制定遗嘱继承书的情况下,必然启动法定继承程序。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那么按照国家继承法的规定,属于法定继承人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就是去世的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这个不分排名前后次序的,这三种亲属享有同等的遗产分割权利和资格。
也就是说,根据继承法的规定,题主的晚年和其父亲再婚的继母是有权利分割其丈夫的遗产的,这个和再婚时间的长短没关系的。
一般来说,统一顺序继承人分割的遗产份额是一样的,但是要照顾确实有生困难的人,比如题主的继母因为年老失去劳动能力,是可以适当的照顾的。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法定继承的原则是互谅互让、和睦团结、协商处理。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具体的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确定不了的可以由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或者提起民事诉讼。
特殊情况继承资格权丧失的情况,有下列原因之一的即丧失继承权: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晚年再婚的继母有权分割遗产吗?
这个应该是很明晰的回答了,题主还有疑问的可以留言交流。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继母有权继承你父的遗产。因为法律规定了配偶、子女、父母都是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继母同样是父的配偶,当然有继承权。只是结合本题分割父亲遗产时要注意二点。①父亲遗产不包含父亲前妻的财产,即你生母的财产。你生母的财产应分割出来,即由你父和你们作子女的,还有生母的父母继承。只有你父的遗产才由你继母和你们子女的,及父亲的父母亲继承。②要考虑你继母和你父再婚仅三年,她对家庭包括大家庭的实际贡献,如对你父亲晚年的服侍,及有无参与照顾你们的子女等等。总之如继母对你父晚年作了较大贡献,就不必太计较和你父结婚时间短这些问题了,毕竟是父的配偶,你们的继母,一般均分,算对继母晚年的照顾了(因继母没抚育你们,从法律上讲你们没有赡养继母的义务)。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您好,您父亲再婚时有与您继母领取结婚证吗?如果有的话,那么一般来说您继母是可以参与遗产分割的。如果双方还没有领证,您父亲就去世了,那么您继母是没有权利分割遗产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您好,您父亲再婚时有与您继母领取结婚证吗?如果有的话,那么一般来说您继母是可以参与遗产分割的。如果双方还没有领证,您父亲就去世了,那么您继母是没有权利分割遗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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