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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人是怎么分遗产的?嫡庶之间有绝对的差别吗?
财产,长子,遗嘱古代人是怎么分遗产的?嫡庶之间有绝对的差别吗?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古代人是怎么分遗产的?嫡庶之间有绝对的差别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当然有差别。
汉代之前,庶子如牛马一般,最终能够分到钱财的,微乎其微。
汉代之后,庶子逐步有了财产同权。即剔除官爵及附属的宅邸、官田、家族公共财产外,诸子平分。
但这只是理论上的权力。
嫡母作为管家人,有一万种办法将家庭待分配财产分薄、隐匿、转移,让庶子只能分到比较少的财产。何况嫡母还可以用各种手段逼迫庶子主动放弃财产继承权。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中国的原始社会末期,随着母系氏族向父系氏族的转变,原有的氏族财产转移发生了重大变革,出现了私有财产的继承,夏禹不传贤而传子,“天下为公”从此转变为“天下为家”,这不仅标志着国家的形成,也标志着正真意义上的继承制度的正式确立。
在汉族贵族间(清宫夺嫡大戏不算),流行的是嫡长子继承制,《春秋.公羊传》讲的:“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可以说是对嫡长子继承制最好的概括。
嫡长子继承制有两个基本的社会功用。第一,嫡长子继承制给君主国家王室的世代交替提供了一个清晰的、刚性的继承制度,避免了兄弟、亲戚之间的纷争。事实上,嫡长子继承制也是君主制国家经过许多骨肉相残的惨痛教训而不得已的选择。王位的继承人必须自己的嫡亲长子,不管他是否贤能;王位的继承人都是自己嫡亲的儿子,如果不是同一个母亲所生,即使王后的儿子不如妃嫔的儿子年长,也必须立王后的儿子为王位继承人。
嫡长子继承制的第二个社会功能是保证贵族世家能够代代相传而不至于因均分土地财产而家道中落。如果实行子女财产均分的析产继承制,任何一个豪门贵族都可能在分家三代后沦为普通百姓(西汉初的推恩令就是如此恶意)。
在汉族平民间,虽然在财产继承上采用诸子均分原则,但是在身份继承上还是采用类似于嫡长子继承制的长门长孙制。
就财产继承而言,在受儒家礼的思想影响不大的秦朝和西汉初期,继承可以开始于被继承人死亡之前。秦早在商鞅变法时就规定:“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秦统一后《分户令》沿用了这一条。西汉初年,因汉承秦制,这种开始于被继承人死亡之前的分家析产依然存在,但随着“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局面的形成,“三纲五常”逐渐成为立法指导思想,财产继承就大多在被继承人死亡若干年后才开始。
另外,在中国古代,法定继承优于遗嘱继承法定继承的特点是继承人的范围、继承份额及地位均由法律加以规定。遗嘱继承仅适用于一些特殊情况,就身份继承而言,要严格依法进行,违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因此不存在遗嘱继承。就财产继承而言,最重要的方式也是法定继承,历代继承法对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继承份额都有比较详细的规定(后面资料篇有详细介绍)。只是在没有法定继承人时,才适用遗嘱继承,但法律限制较严,比如遗嘱有效的条件是“证验分明”及“官给公凭”。“证验分明”是指遗嘱以书面遗嘱为有效,并要求有见证人。“官给公凭”是指遗嘱要向官府陈述,由官府加以证明。还有对遗嘱继承的诉讼时效和遗嘱继承人的继承份额也作了限制。总之,在中国古代继承法中,法定继承是主要继承方式,遗嘱继承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西周以来,古代中国所谓的“嫡长子继承制”主要指对家庭(族/国)身份的继承,财产继承一般采用“诸子均分”。
家族(国)地位由嫡长子继承,没有嫡子的,由庶长子继承。这是一种只论出身,不看贤能的继承制度。在这种继承制度下,继承人的英明神武和白痴混账也带有随机性,当然,由于皇室教育的严苛,继承人白痴的几率并不会太高,即使是像司马衷这样的皇帝也不是一个弱智文盲。
“嫡长子继承制”可以在最大程度上保证权柄的顺利交割,至于这个继承人是否合格则是制度之外考虑的因素。
这种继承制,也是中国中央集权制的基础之一,“天无二日”“国无二主”可以在继承层面上杜绝国家的分裂。这与西欧是不同的。古西欧无法出现像中国一样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国家(注意是这里特指国家,而不是某个君主的特定朝代)。查理曼大帝何其伟大终究不过是昙花一现,他的国家被他的三个儿子分别继承,形成了现在的法国、德国、意大利。而这在中国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在财产继承方面,古代中国倾向采取“诸子均分”“男女有别”的制度,无论嫡庶长幼,诸子有份,但女子的继承权要低于男子,且出嫁女比未嫁女的继承权更低。这主要是出于对父权家庭的保护。一个没有儿子的家庭,在法律上称为“绝户”,“绝户”家庭的财产由侄子继承,但未出嫁的女儿也享有一定的权利。
被继承人生前偏爱庶子的情况比比皆是,他们无法给予庶子更高的政治地位,通常会在生前给予他们更多的经济的照顾(这并不同于死后的财产继承,从现代法律角度看这是一种“赠与”行为)。这里比较出名的就是万历帝与郑贵妃之子——福王,帝“耗天下之资以肥福王”,至于最后他被李自成切瓜砍菜,那就不是他这个父皇能庇护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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