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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如何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债务,夫妻,夫妻共同究竟如何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十四、在执行程序中不应直接确定涉案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通过审判程序审查确定
十五、夫妻一方为被执行人的,法院可查封夫妻共有财产
十六、《婚姻法解释(二)》第24条的规定,一般只适用于对夫妻外部债务关系的处理。人民法院在处理涉及夫妻内部财产关系的纠纷时,不能简单依据该规定将夫或妻一方的对外债务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主张夫或妻一方的对外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当事人仍负有证明该项债务确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举证责任
十七、举债人配偶一方对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抗辩应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当合法登记结婚后,夫妻双方为共同生活欠的钱,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将要由双方共同返还。但是,婚姻存续期间,一方不是为维持家庭生活欠钱,属于个人的债,需要自己还。因此,一旦双方提起离婚诉讼到法院的话,法院将要对所有的债务进行判定。
实践中,以下几种债务法院将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比如车子,已经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比如为维持家庭日常生计欠的钱。
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欠钱,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5、为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以下几种债务即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收入又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发生在婚姻存续内的债务就要夫妻共同承担。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除属于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之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债权人明知夫妻双方有婚内财产约定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共同债务,共同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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