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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如何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债务,夫妻,夫妻共同究竟如何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究竟如何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婚姻法解释(二)》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 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 债务处理 。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 个人债务 ,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认定夫妻共同债务标准:“以共同使用为认定基础,以推定规则为补充”的认定标准。所谓“共同使用”包含两层含义:一是夫妻共同债务应源于双方共同生活的需要。只要客观上是为了夫妻共同生活,无论是否经过 夫妻合 意,均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另一层含义是夫妻双方合意举债举债,即以双方名义出具借条,即使该借款未用于共同生活,也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所谓“推定”是指非举债方无法证明、法院也未能查证债务并非共同债务,则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设立推定规则是为了保护善意第三人而对举证责任的所作的分配,并没有改变夫妻共同债务的本质。但在适用推定规则时需要认真审查债务的真实性及用途,对其进行综合判断。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你好!
婚后用于共同生活的债务,就是共同债务。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夫妻债务认定,这是有法律法规依据所依,缔结婚姻,合法夫妻登记,组成家庭,係婚后财产债务,共同承担,履行偿还。不是任何个人都能轻易表态承担的债务后果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2018年1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正式实施,该司法解释虽仅有四个条文,却对法院在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规则上产生了重大影响。新的司法解释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核心在于满足以下两点之一,共同合意或共同利益。也就是说,只有夫妻双方对所负债务有共同的意思表示或者是为了夫妻双方共同的利益才有可能被认定为共同债务,改变了以往过于重视债权人利益保护、避免夫妻以离婚为名逃避债务的利益格局,更加重视夫妻债务的真意审查。
以上解释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谢谢关注。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共同债务认定,①,每月工资卡,②,房子,③,每年收入,生活费用共同认定。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记得新婚姻法里有提到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描述,好像是说如果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自己单独做的决定,而且欠条或者是文件上都是签的一方的名字的话,另一方应该是没有义务一起去偿还这个债务的。但是就是要证明这个债务是一方的行为,这件事情可能会比较麻烦。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一、什么情况下构成夫妻共同债务?
第一、具备共债的共同意思。如夫妻共同签字,或一方签字后另一方事后追认。
第二、具备“日常性”与“合理性”的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担的债务。
第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但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
二、什么情况下产生的債务一般属于个人债务?
第一、夫妻一方与债权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
第二、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
第三、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的债务。
第四、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的债务。
第五、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所负担债务。
第六、其他不符合夫妻共同债务条件的个人债务。
三、夫妻离婚时,女方是否可以主张少分担夫妻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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