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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到哪里起诉借钱不还的人?
法院,原告,管辖权应该到哪里起诉借钱不还的人?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应该到哪里起诉借钱不还的人?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对于这个问题,应当是涉及法院管辖的一个问题,因为大家都知道,如果一个人借钱不还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只能去法院起诉,但是具体去哪个法院可能很多人不是很清楚?
根据法律规定,因为民间借贷引起的合同纠纷通常情况下被告所在地以及合同履行地的法院都有管辖权。那么到底应该去哪个法院起诉呢?这就要看具体情况了。
首先,我们先要看合同当中是否对管辖权有特殊的约定,如果有特殊的约定则先要优先于约定管辖。比如合同当中,明确约定了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去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那么该案件就只能去甲方所在地法院立案。其它法院没有管辖权。
但是如果合同当中没有约定管辖,则可以按照法律规定选择去被告所在地还是去合同履行地的法院。
这里面的被告所在地,包括两个地方,一个是被告户籍所在地,另外一个就是被告的经常居住地,如果有经常居住地的,则以经常居住地为准,所谓的经常居住地指的是一个人在一个地方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但是一般在借贷纠纷当中起诉的大多都是原告,也就是说是出借人一方,而且很多情况下被告有可能不与原告在同一个地方,有可能是在外地或者其他比较远的省市区县。这时候作为原告,如果选择去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难免会比较麻烦。所以此时原告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来选择去合同履行地的法院起诉。
按照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纠纷当中的合同履行地指的是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方。而这里面的接受货币指的并不是债务人的接受货币,而是指的债务人在还给债权人钱的时候,债权人作为接受货币的一方,所以这样看来,原告所在地也是有管辖权的,因此原告可以选择自己所在地区的法院去起诉。
但是需要注意的就是,这种情况下,仅限于合同当中没有作出管辖约定,如果做出了管辖约定,只能到当时约定的法院去起诉。有的还有可能约定到某某仲裁委去仲裁,那么这种情况下,就只能去仲裁。法院就更没有管辖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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