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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了三年的公司,现在约谈准备让我离职,公司经营状况不好,赔偿该怎么谈呢?
公司,的话,劳动法服务了三年的公司,现在约谈准备让我离职,公司经营状况不好,赔偿该怎么谈呢?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服务了三年的公司,现在约谈准备让我离职,公司经营状况不好,赔偿该怎么谈呢?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你对公司前景不看好,建议不要纠缠这些,赶快离职重新找工作最重要。赔偿细节凑空谈谈,规定自己应得的权益保护好就行了,不要过于苛求。
1、在职期间的“五险一金”是重点,也是法律赋予个人的保障。这是最重要的,也是公司应该按法律规定足额按期缴纳的。这个可以问公司人资部门,也可以在当地政务大厅的“社保”窗口查询。许多公司对员工的社保不重视,要么不按时缴纳,要么减少缴纳项目,这是对员工的不负责任,也是对法律的轻视。可以依法要求公司足额缴纳,补足至离岗之日。
2、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给予补偿。这个也叫遣散费,工作一年给一个月,相信公司再经营不善,这个钱还是可以拿得出来的。
3、特殊贡献折算。既然是协商,除过以上两种法律规定应得的权益,如果自己觉得对公司有特殊贡献,或者有持续性的成绩、成果,影响公司今后的工作收益,可以和公司谈清楚,让公司给予相应的补偿。这个比较复杂,就看当事人在公司中的贡献和地位了,一般工作三年不会出现这种问题。公司元老、骨干、高管,都有这类情况出现,往往公司会经过协商后给一笔金钱,作为补偿。
4、如果对协商结果不满意,可提请劳动仲裁,对仲裁不满意,可直接起诉。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谢邀,如果协议离职的话,你可以主张经济补偿,从你入职之日计算,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你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
若你主动提出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个问题应该是劳动法里明确规定的,不应有仼何争议的。按我掌握的信息,应该给你三个月的平均工资,注意是平均工资,即前十二个月工资总和除以十二得来,正常情况应高于你现在月工资,因为加班(点)工资,年终奖都平均在里边了。再有你要注意查一下,离职前的五险一金是否如数缴纳了(因单位经济状况不好不是一天的事),如果欠缴亦应补齐。正常讲就这些了,自己注意查询吧!钱总额不多,也犯不上请个律师。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首先,我不知道你交过失业保险没有。在无过错的情况下被公司解约,可以领失业金。先根据《劳动法》由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办法《劳动法》上有详细规定。让公司跟你出具解除劳动关系的红头文件和证明,帮你办齐领失业金的相关手续。因为领失业金的话,你的社保是由国家来交,而且给你发一个失业证的话,你创业的话有税收优惠和无息贷款。
其次,如果将来你还想继续去其他企业干的话,最好让公司给你出一份书面鉴定,把你夸得好一点。如果将来你想考公务员,这就是政审材料。还有保存好你所有的工资条和纳税证明劳动合同,这是你计算工龄的重要依据。同时这些材料可以申请廉租房和办理贷款。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劳动法》对这样的情况是有规定的,如果不了解的话,到街道办事处、律师事务所、人才交流中心,根据自己和所在公司的情况向他们咨询。《劳动法》每年都会有一定的改变,现行的法律条款去有关部门咨询后才比较确定。另外,向这些地方咨询这类事情是免费的。
如果公司方的行为与《劳动法》有冲突的话,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投诉。《劳动法》对经营亏损的公司辞退员工也是有具体规定的。向劳动仲裁委员会起诉也是不需花很多费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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