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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厂四年,中途才买社保并且有一年5月没缴,可以叫工厂补缴吗?
社保,劳动者,用人单位在工厂四年,中途才买社保并且有一年5月没缴,可以叫工厂补缴吗?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在工厂四年,中途才买社保并且有一年5月没缴,可以叫工厂补缴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未缴社保劳动监察投诉或劳动仲裁要求补缴是有时效限制的,时效是两年,如果一直未缴或少缴,那么它是处在一个连续状态,那么可以投诉和仲裁,如果你四年交了两年或以上,那只有和公司协商补缴问题。如果你是因为未缴或少缴社保导致受到损失,比如失业了,领失业保险金就会少,你可以上法院起诉企业赔偿损失,法院会受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工作了四年,前一年半没有交,后来才交的?如果是这样,建议和单位协商处理。因为你已经过了劳动监察部门两年的受理时限。就如13年1月进入单位,单位14年7月缴纳保险,那么你最晚应该在16.7前向劳动部门投诉。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支付报酬、缴纳社会保险。因此,缴纳社保是你工厂的法定义务。
根据《劳动法》、《劳动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社保行为,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由劳动监察部门依法查处。因此,你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要求工厂补缴社保。
一般情况下,即使举报并查处了,从技术角度也无法补缴社保。
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若干规定》中明确规定,对劳动者以起诉要求用人单位交纳社保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但对因用人单位未履行缴纳社保义务造成劳动者经济损失的,劳动者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所以,你可以拿着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出具的劳动监察文书,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法定前置),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缴纳社保给劳动者造成的经济损失。
不知道你明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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