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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马蓉以股东身份起诉王宝强持股公司要求“查账”一事?
股东,公司,目的如何看待马蓉以股东身份起诉王宝强持股公司要求“查账”一事?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离婚案宣判后,马蓉以自己是王宝强持股公司隐名股东为由,起诉要求查阅公司相关账目以及财务报告。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马蓉为何要查账?
在离婚案件中,如果涉及有限责任公司股权(非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割,股东的配偶想分割公司的股权,要面临窘境:
第一,如果公司不赚钱,你必定想让对方补钱。对方也不傻,公司不赚钱,直接给你股权。你拿到股权,是小股东,又无权决定公司的管理人员,公司一直转移利润或走私账,你根本没法分红。这等于拿了也白拿。
那么如果我不想要股权,想要对方补钱,法院支不支持?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规定得很清楚,先分股权,其它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时,才是补钱。这个规定和司法实践一直被诟病。
第二,如果公司赚钱,你可能想要股权,也可能想拿钱。对方此时肯定不想给股权你。他跟其他股东串通好,不同意转让股权就可以了。这样你只能要求补钱。
补钱的前提是什么?
公司的股权值多少钱!这需要评估。
司法实务中,公司会不配合提供财务资料给法院,让你无法评估。能否要求法院采取强制措施这就要看法院的决定了。
马蓉在离婚案中,同样会遇到这样的问题。
幸运的是,她是隐名股东,可以先行确认股东资格后,再行使股东查账的权利。
从媒体报道中,我们看到她似乎省略了中间的步骤,可能会吃败仗。
那我们是不是可以得出一个结论,不管怎样都要持有配偶公司的股权才安全?。
从公司法的角度来看,确实是这样的。
有了股权,你就可以查账。将来公司进行任何增资扩股,改制上市等等,很多文件都会找你签,你会很清晰地知道公司的营业状况。
可是,成为公司股东,不参与经营,对公司不闻不问,又是极其危险的。
因为新的夫妻债务司法解释规定,因共同投资、经营产生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
由于你是公司记名股东,甚至是法人,初步证据表明你有共同投资这家公司。如果你的配偶借钱的时候,都是打着为公司资金周转的名义,你就很难逃脱责任了。
不是股东,你不能查账;是股东,你要共债!
那么,有没有破解办法?
第一,在我看来,如果你本身不参与公司经营,就不要去做股东,也不要做法人和董事等高管。一个人赚多少钱是很有限的,但负起债来却可以无底洞,让你一辈子都还不清。
第二,在感情好的时候,尽量让对方拿钱购置房产,以免利润全部在公司里,真离婚的时候分不到。
第三,没事多跟对方聊天,了解公司的状况。实际上,每个人都需要别人给他分担压力,跟他一起享受创业的喜悦,一些分担困难。这不仅有利于增进双方感情,还能在这些无意的沟通中了解到更多企业的状况。
第四,平时他所使用的银行卡账号,一定要保留。因为没有账户,法院是不会给做任何调查的。
最后,无论怎样,手上都要有一笔救命钱,别到时候打官司连诉讼费、评估费都交不起,更别说调查费、律师费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消失已久的马蓉近几日又出现在微博中。并以股东身份起诉王宝强持股公司要求“查账”。微博的内容大概就是说王宝强骗取了她公司的股权。
马蓉一出,那微博评论肯定是要爆炸的呀。毕竟马蓉出轨在当时闹得沸沸扬扬。马蓉晋升为中华几千年来微博上网民们最憎恨的一个女人。不得不说这威力堪比原子弹爆炸。这微博一发,网友们纷纷又掀起了新一轮的骂战。
说实话,墙都不扶,就扶马蓉。一个妇道人家出轨搞得人尽皆知,臭名远扬,竟然还敢在出现在公众的视野里。这在古代可是要被浸猪笼的呀小姑娘!
虽说马蓉强调这与离婚案无关。意思是希望大家能客观的看待这件事,就抛除出轨这件事客观的评价王宝强骗取股份的事。意思是这件事王宝强是有罪的自己是被骗的一方,希望大家可怜可怜她啊。但是网友不买账啊,这样欺负我们的憨宝强,这个女人的人品可不可信(暂且不管王宝强到底有没有骗取其股份,就算有,网友估计也会点赞吧)。
当初离婚案时,马蓉发表了一个声明。称不认同法院的判定,但是相信法律的公正。这不是打脸吗?我只想说马蓉大姐不要给自己加戏了,有时间还是在家好好带孩子吧!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马蓉要查宝宝的账,这次她又双叒叕失算了
《新京报》爆料,已经婚变两年之久的马蓉和王宝强再起争端:马蓉以自己是王宝强所持股公司的隐名股东为由,向北京市怀柔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查阅北京宝亿嵘影业有限公司相关账目以及财务账簿。但是,“宝马”关于财产分割案件还在二审阶段,马蓉以隐名股东名义查账之诉,到猴年马月才会启动审理程序,目前还是个大大大的未知数。
先聊聊题外话。网传马蓉这次起诉宝宝目的有三:
其一,通过起诉查阅公司账目,以期在离婚诉讼中分得更多财产;
其二,马蓉生活标准一直较高,若财产分割对己不利,必然影响以后的生活质量,这对或将回归普通生活的她来讲,不符合她的性格;
其三,通过查账警告宝宝,若公司账目有问题的话,必将给宝宝带来重大麻烦,于是便通过查账的方式施加压力,逼宝宝就范。
剧情很狗血,但这不是关键。
关键是,马蓉能不能以 “隐名股东” 的身份的查账——未经核实,我们假定她是隐名股东吧。
法律规定股东有知晓公司经营状况的权利,即所谓的 “知情权” ,知情权中最关键的一项就是 “查账权” 。有人问了,查账的内容范围有哪些?是不是可以任意查账?查账的程序是什么?隐名股东能否查账?等等……下面,我们一一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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