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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在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公司当财务人员,会不会被指控犯罪?
万元,罚金,主观曾经在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公司当财务人员,会不会被指控犯罪?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曾经在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公司当财务人员,会不会被指控犯罪?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感谢邀请。
在客观行为归类主观故意的司法实践指导下,财务人员被立案,刑拘,甚至逮捕的可能性很大。
况且财务人员经手的机会很大,明知大量吸存的可能性更大,所以被立案,侦查,公诉,审判的机会大大增加。如果情节轻微,最终可能判处缓刑,并处罚金结案。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感谢邀请,依照刑法第176条的规定,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自然人犯罪的法定刑处罚。首先,要看个人主观意愿。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为直接故意,即行为人必须是明知自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会造成扰乱金融秩序的危害结果,而希望这种结果发生。过失不构成本罪。其次,要看您所说的公司财务人员的具体职务,是否是财务主管,公司决策层,这都对是否定罪有着决定性的作用,还有,公司出纳也会被认定为公司其他直接责任人。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财务类的刑罚基本上都要求有主观故意,如果仅因为知识和技能的原因导致记账错误,应该不会触犯刑法,
反之,如果涉嫌故意或明知犯罪而帮助的(例如:违法会计准则而做假账的),则会被追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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