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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男子翻墙救助邻居时受伤花掉10万元,求补偿遭拒后对簿公堂,你怎么看?
师傅,受益人,杨浦区上海男子翻墙救助邻居时受伤花掉10万元,求补偿遭拒后对簿公堂,你怎么看?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男子翻墙救助邻居时受伤花掉10万元,求补偿遭拒后对簿公堂】为救隔壁陈老伯,柏师傅自己却意外摔伤花了近10万元治疗。这个治疗费该谁出?昔日的邻居最后对簿公堂。记者从上海杨浦区人民法院获悉,居民柏师傅为救助隔壁邻居陈老伯,情急之下从家中天井翻墙而过,不慎将左脚摔伤,为治疗花去将近10余万元。而陈老伯因年事已高,事发后不久,不幸离世。为求补偿,柏师傅多次与陈家进行协商,均遭拒绝。近日,该案经杨浦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柏师傅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陈老伯生前系受益人,遂判决陈家在陈老伯的遗产范围内补偿柏师傅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10万余元。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老王语录:见义勇为,应该得到补偿!
事件回顾:
1、上海居民柏先生为救隔壁邻居陈大爷,着急从自家天井中翻墙而过,将左脚摔伤,治疗花了近10万。
2、而隔壁的陈大爷年纪大了,事发后已经离世!
3、为了求补偿,柏先生与陈家写上了很多次,但都遭到拒绝!于是将其告上法庭。
4、法院认定,柏先生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行为,也是为了救陈大爷,因此陈家应补偿柏先生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10万。
老王说:
好人应该有好报,加强相关法律的具体落实才是正解,不然没人敢做好事了。为法院的判决点赞!子女既然不肯协商好好补偿。那就遗产里扣。柏先生是为了减少他人利益受到损害翻墙的,属于无因管理。
第一百八十三条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其实,这就是现在为什么没人敢扶老人就是这个道理。做了好事得不到任何好处,被讹,受伤无人问津。(试问谁好心好到可能毁掉自己一生去帮一个可能讹你的人)真的是很无奈。
有人说:做为成年人,应该有基本的判断,救人应该先评估一下自己的实力,如果不能把握自己安全的时候,应该慎重对待!否则人没救了,把自己搭上了!这个言论貌似并不太中听,但是忠言都逆耳!
无论如何看到他人需要帮助,自己伸出援助之手,这个行为是值得肯定的。为柏先生点赞。
你周围有这样的好人好事吗?欢迎留言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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