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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高楼坠物致人死亡未找到肇事者,法院判81户和物业共同赔偿,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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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芜湖高楼坠物致人死亡未找到肇事者,法院判81户和物业共同赔偿,你怎么看?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从法律角度来说,法院的判决是完全合法的。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对于高空坠物导致他人损害的,如果找不到直接侵权人的,是要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的,除非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例如当天自己有不在家的证据或者自己住在一楼等等,这样就不用承担补偿责任。而芜湖这个案件就是因为没办法确定具体的侵权人是谁,因此除去那些证明了自己不是侵权人的业主外,判决其他可能加害的业主还有物业承担补偿责任,这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可能有人就会说,那我没做过岂不是很冤?其实我们仔细看法条,这里写的是补偿而不是赔偿,写的是加害而不是侵权,因此法条之所以这样设立的目的,是基于人道主义和同情弱者的立场,在加害人实在查不明的情况下,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进行补偿,是为了最大限度的使得被侵权人得到最大的程度的救济,并不是要你们承担侵权责任。
对被侵权人来说,他受到的伤害可能需要几十万的治疗费甚至会死亡,而对于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来说,即使你们需要补偿,平分下来的金额可能就每人几百块,因此为了更好保护被侵权人的利益,法律从衡平的角度出发,才这样规定,所以被判补偿的业主也不要生气,你就当是捐助给受害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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