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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时间做自己想做的事有错吗?
的人,协议,好了自己的时间做自己想做的事有错吗?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因为都工作了,舍友们约定说过,谁晚上先下班回来,谁就先煮饭。后面我离职了,就待在宿舍了,煮了那么几顿饭,我就没煮了。因为我意识到自己肥胖的身形,决定晚上不吃饭,出去跑步了。因此也没有煮饭,告诉舍友们让她们自己煮。后来舍友们抓住我没煮饭的问题,强烈强烈斥责我不煮饭,怎么办?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首先,谁先下班谁做饭,是在大家都上班且都自觉的情况下可行,如果你们当中有人不自觉故意拖延时间回来吃现成的,那这个就有待商榷;其次,现在你离职了,他们就指望你每天做,肯定不对。大家住在一起,以和为贵,重新再商量一下吧,找个都能接受的方案。最简单粗暴的就是各管各的,但是这样同住一个屋檐下又有什么意思呢。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为什么先下班回来的就要煮饭?
这是能算是约定?
这不完全靠自觉了么?
那我下班就不回去,逛一会等饭好了再回去就好了啊!
这约定太随意……
他们的反馈你也可以随意一听!
不过真感觉他们有点……那个!
不喜欢斤斤计较的人
但是谁也不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原则上来说你没有错。你离职在宿舍是特别情况,不在协议之列,所以她们没有理由要求你继续执行协议;而且你不吃晚饭,也是不必遵守协议的例外情况。估计你跑步与烧饭,时间上也有冲突,这也可以看成你遵守了协议,你不是第一个回宿舍的人。
有两个建议:
一是大家住一起,和为贵,有原则,但不要斤斤计较,应该开心地多付出点,她们心里会感激你的。根据你们人数多少,基本平均,确定时间或者哪天有空就给大家烧一餐;
二是减肥不可以不吃饭,只要保持运动就不用担心长胖,不吃太饱就没事。关键是每次运动要流一定量的汗,每周3-4次,每次一小时样子,坚持不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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