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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在地震中损毁了,还要继续还房贷吗?
房子,银行,房贷房子在地震中损毁了,还要继续还房贷吗?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你觉得呢?地震是因自然事件导致摧毁,是我们无法预料而判断的,但是如果因此就作为我们不需要还贷款,那简直就是白日做梦,异想天开,毕竟没有法律依据。
首先回答第一个问题,房贷是否继续还?
想必这个问题毋庸置疑,房贷是一定要还的,《合同法》法律规定和借款银行签订的房屋按揭贷款合同约定,仍有义务还清尚未偿还的贷款本息。
即使房租倒塌,但是并不影响银行和借款人之间的贷款合同的约定,如果当初并非全额买房而是采取按揭贷款。
那么即使面临自然因素,风雨雷电,雪等不可抗力的因素下导致一方房子因此坠毁,并非介于银行所保护的范围之内,因为贷款只是用于钱与钱之间的交易上,而并非说银行硬性规定要求对方买房才可以贷款。
因此可以看的出来的,这个问题的答案是非常确定的,当然需要继续偿还。房屋因为自然灾害倒塌,不影响银行与借款人之间按揭贷款合同的法律效力。
也有很多人不理解,为何会和银行没有关系呢?
就举个例子;如果一位房主想要购房但是资金不够的情况下选择贷款,那么银行根据当事人的情况才会是否选择放款,而对于放款机构来讲并不能保障你用所借款的资金会导致后面无法判断的因素而出现的问题。
而对于购房人来讲,购房则是需要和开发商签订合同,将金额支付给开发商,一旦签约的情况下,则表示给合同成立。
但是如果因房子本身质量不行,结构材料甚至已经威胁到生活,那么可以和开发商进行沟通,但对于自然灾害是无法提前预判的。
剩下只有和银行的借贷关系了,而房子只是作为保证的抵押物,所以房子倒了也要向银行还房贷,有借就有还,天经地义。
如果还不起,那么银行将以抵押物作为清偿,对于不用还来讲简直不用多想,因为没有免费的馅饼给你吃。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近年来,随着自然灾害频繁的发生,从而给人们带来了不可估量的损失。特别是地震,如果振幅达到了一定的等级,甚至可以顷刻间摧毁成千上万的居民住所,可见其破坏力之强。
一般情况下地震后房子倒塌,房贷还要继续还的。“而关键的问题是业主是否身故,倘若人死了也没有遗产,不用还了。要是有遗产,将优先用作还贷。倘若人存活,房子因地震倒塌是不能作为不还款抗辩断供的理由。” 按照银行和借贷人签订的合同,借贷人只要还活着,就有义务要偿还。如果借贷人去世了,家人没有还款义务,不过银行会将房产或者借贷人的遗产进行抵押拍卖来偿还债务,如果拍卖所得小于债务本身,那么差额就算作银行的。
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应当与贷款机构进行协商,宽展还款期间或者分期归还; 如果贷款机构起诉到法院胜诉之后,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贷款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贷款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例如2008年汶川大地震时期,不能按时偿还各类贷款的单位和个人,央行和银监会作出不催收、不罚息、不作不良记录的要求,且要求对于借款人因这次地震造成巨大损失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偿。或者以保险赔偿、担保追偿后仍不能偿还的债务,应认定为呆账并及时予以核销。
此外,现在很多房子都是买了房屋保险的,如果遭遇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可由保险公司赔付。不过建议大家一定要看清楚保险条款内容在购买,因为有的保险是只赔火灾不赔地震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觉得实际上有两个问题:
1,抵押品没了,那么银行有权要求补上抵押,否则就要立刻全部偿还。假如是在北上广这种大城市发生毁灭性地震,整城垮了,很难想象还有谁能立刻拿出等值的新抵押品。
2,房子本身不值钱,地才值钱。房子虽然没了,但是房子下面地皮的70年使用权是否还是我的呢?假如灾后重建的时候,我就躺在那块地上,说这是我花钱买的财产,70年内谁也不许碰,又该怎么办呢?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人没了,房贷都要还,何况房子没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认为不用还了,因为地震是不可抗拒的,有时一个县城都没有了,还什么房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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