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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11岁男孩骑小黄车被撞身亡,其家长索赔874万元,合理么?
责任,监护人,家长上海11岁男孩骑小黄车被撞身亡,其家长索赔874万元,合理么?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今年3月26日,上海天潼路一位11岁男孩在使用共享单车的过程中与客车相撞,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其父母向ofo、肇事客车司机以及客车所属单位和保险公司共索赔八百七十余万元,其中ofo(北京拜客洛克科技有限公司)赔偿七百七十余万元,你们认为孩子父母这样做合理么?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1.公交车负40%已经很不合理。人家公交车正常合法行驶,时速12公里这么慢。是小孩逆行,时速18公里撞上去。所以公交车应该无责。
2.根本原因有2个,1是小孩未满12岁,但是偷自行车来骑,对!性质是偷。2是违反交通规则逆行。至于赖人家单车被偷得太容易实在荒谬。小偷去人家家里偷东西,由于没锁门被偷还是锁了门被偷都是小偷违法。小偷家属能够赖人家,谁叫你不锁门,让人家这么容易偷呢?谁有义务教育孩子不骑单车,不偷单车来骑?是监护人!
3.家长说,我已经告诉他不能骑自行车了。这样能免责?按照这种逻辑,公交车司机也告诉小孩不要撞上来了,也应该免责。禁止未满12岁孩子偷车,骑车是监护人的责任,至于如何禁止,是监护人的事。不要讲法律义务时跟人家讲困难,如果困难可以免责的话,司机更应该免责。正常低速行驶中,怎么避让你未满12岁小孩高数逆行?
4.赔偿款要得太多了。几百万?不如这样吧,叫个100亿,然后家长责任百分之九十也好,都能要10亿。
口口声声说不是为了钱,只要人家判小黄车有责任。一旦判小黄车有责任难道不用赔几十万?小黄车也可以说,只要法官按法律判就行,我们人道主义赔多少都没问题。
5.这几个小孩子今天不出事,明天不出事,总有一天会出事的。因为不是一个,而是几个结伴,难道其中没有一个家长知情?肯定不是。所以是家长听之任之而已。
为什么家长会听之任之?你看,在公交车无责,小孩偷车骑车逆行的情况下都能赔几百万,这不是对这种家长,对这种孩子的鼓励吗?
我认为应该死者全责。死去的小孩是可怜,但是,路是他自己选的。他父母不值得同情,因为他们听之任之。反正死后能把有关的无关的都告了,唯独觉得自己没责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放国外这家长应该坐牢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孩子犯的错,让他人买单不合适,企业也不是冤大头,但防微杜渐,加强管理,刻不容缓!
事件回顾:今年3月,上海一11岁男孩和三个伙伴骑单车与一客车相撞,被卷入车底死亡。其父母就把客车公司、单车公司及相关的保险公司起诉了,要求赔偿874万元,其中单车公司为700多万元。
交警给出具的认定书为,客车司机没有好好观察路段,没有确认安全通行,负次要责任;男孩未满12岁驾驶自行车逆向行驶,也是没有好好观察、没有确认安全通行,负主要责任。
但是,其父母索赔的主要原因是,共享单车公司管理不严,在公共场合投放没有警示未成人骑行,更重要的是车锁有问题,能轻易让未成年人打开使用。
向客车公司、单车公司已经保险公司索赔都没有问题,交警出具的责任书也说明了客车司机负有一定责任,不管有理没理,出于社会责任和人文关怀,他们都会进行适当的赔偿,但还是要把握度,过了就贪得无厌了。
孩子没了都伤心难过,就算1千万也买不回来,但是真的开口要1万千也不合法、合理、合乎国情。主要责任在孩子,未满12岁是不能骑自行车上路的,何况还是逆行。单车公司有责任,却不是冤大头,责任都推给企业不合理也不合适。
作为企业来讲,在单车管理上真的要下功夫,未成年必须禁止使用,锁子有问题,就更换更智能的,但这也必须要交警配合,见一个教育一个,同时送至学校,让他们不敢上路。珍爱生命,规范行驶!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法盲!敲诈!根据上海静安区交警责任的认定,与事故发生的经过,我总结出开头四个字!最主要的监护人在哪里?为什么未成年人犯错,丧命后,监护人就不反省自己的错,反之把过错全归结于他人呢?这样的监护人是合格的监护人吗?其一,作为监护人,你让孩子单独骑车出行已经是监管不到位!其二,你教过孩子不要逆行嘛?其三,孩子是如何取得自行车的?未经他人同意,监护人同意,擅自拿取他人物品,这是什么行为?作为监护人,你这样最浅显的道理都不懂吗?其四,11岁的孩子,父母差不多也是三四十岁的年纪,和我的年纪差不多,我替你们觉得羞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国家有规定啊,儿童不满14周岁,不可以单独骑车上路,这肯定是家长监管不到位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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