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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发生工伤,但没鉴定,现在要离职能得到补偿吗?
工伤,单位,的话2005年发生工伤,但没鉴定,现在要离职能得到补偿吗?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2005年发生工伤,但没鉴定,现在要离职能得到补偿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05年的工伤当时为什么不申请认定?都10年过去了,恐怕一些原始资料都不一定能找到了吧!要离职了想的得到补偿不是说不可能,但很难,须费很大的周折。因为你手上无仍何可以与老板对话的筹码,你连认定都没有凭啥叫公伤?假如有伤残的话,还造成你劳动能力受损,那样真是亏大了。你最好是花几个钱找个律师代理吧!看样子你本人是无法将此事弄妥的。谢谢邀答!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工伤认定是有时限的,最长是要在发生事故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时起,一年以内提出申请。不论是事故合适职业病,这都是比较紧急的事情,当然要在事件发生的近期内尽快解决了,因为工伤认定也不单单说你这个是不是工伤,还需要认定你的伤残程度,还要涉及到单位或者肇事者的赔偿问题,以及医疗保险的报销等一系列问题。我们想想,如果某人今天出事故了,肇事者也找到了,然后见面之后他说,我先去看病了,10年之后咱们再说。。10年之后啊,物是人非了。
现在大家找工作都知道,公司要给员工交五险一金,其中医疗保险,除了我们平时生病满额可以用的话,如果发生工伤等意外,产生大额医药费的时候,是可以部分保险的,如果再加上商业保险,肇事者的赔偿之类的,可能自己都不用花钱了。(当然,一般是走报销的形式,需要自己先垫付。)
然后,对于工伤认定,法律规定是应当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的,而且时间要在事故发生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的三十日只能提出,但是,有的单位可能因为各种原因,不愿意给劳动者申请工伤,那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也可以自己申请认定,时间不超过一年,申请时要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证明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最直接的是劳动合同,如果没有的话,就需要去劳动仲裁庭进行劳动关系仲裁。总之就是先证明劳动关系之后,才能进入真正的工伤认定环节。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行,法律对于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不保护。
根据工伤的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提出,遇有特殊情况,经劳动保障部门同意,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上述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才可以提出。但是提出时间从事故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不得超过一年。
也就是超出一年,就不能申请工伤认定,工伤都没有认定,也就无法得到补偿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是不是工伤,要社保局工伤科认定过才行。没有认定,就不是工伤。并且单位或本人或家属要在受伤后(或发现受伤后)一年内申请认定。
但是,如果单位当时没有在一个月内申请认定,现在你也可以申请认定,属实的话,原先工伤要赔的,由单位全部负责,社保不再理赔了。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如果单位同意,你就是解放前受的伤,没鉴定,也能得到补偿。如果单位不同意,你2005年受的伤且未鉴定,就你的伤残而言很难找到依据让裁判判单位给你补偿。当然,如果你主张的是其他补偿譬如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那就另当别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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