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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一篇短篇唯美小说?
他的,我的,明治写一篇短篇唯美小说?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请以“大婚当天,她莫名其妙的在郊外醒来,一件薄纱、一身吻痕,在众人的鄙夷下一步一个血印踏入皇城……”为开头写。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永无,永无岛
文/绿亦歌
——因为所有的这些,闪着光的一切,都只能成为回忆。
1.
2005年的夏天,我在香港科技大学做交换学生。
学校座落在海边的悬崖上,透过图书馆的落地窗可以看见波光粼粼的大海,我在那里度过了 许多许多个夜晚。
我学的是历史,来到这里只能读中文,全系只有我一个大陆人。
我住在离学校步行十几分钟的地方,上坡区里别墅林立,下坡区挤满了老旧居民楼,密密麻麻,毫无采光可言。两室一厅的出租屋只有五十平米,一个月房租五千人民币。
我家附近有24小时营业的7-11,那是我第一次见到通宵营业的便利店,在我心中,它就代表着香港,永远明亮,永远都在那里。
我喜欢晚上洗过澡,披着半干的头发去7-11买三明治和酸奶,既是晚饭又是宵夜,这样会比在食堂节约很多钱。我一个人坐在街边的路灯下,用二手的mp3听歌,那时候我还不知道陈奕迅,不知道杨千嬅,就算在香港也只听周杰伦。
英俊的男孩子们开着上百万的跑车从山顶冲下来,在我眼前呼啸而过,还有穿着超短裙的女孩子们,他们看起来总是很开心,对我而言,他们就是另外一个香港。
很近,又很远,很耀眼,又很无情。
九月的一天,我在图书馆写作业忘记了时间,去便利店的时候已经只剩下最后一个三明治。我走到路灯下,看到一辆银白色的跑车,在月光下发出非常美丽的光芒。
穿着黑色套头衫的男孩子坐在我平常的座位上,旁边趴了一只百无聊赖的大花猫。
他在和猫咪说话,我听不懂粤语,但是我很喜欢他说话的语调,懒懒散散的,带着无所谓的笑意。
我盯着他和那只猫咪,站了好一会儿,才发现自己这样很不礼貌,转身准备离开的时候,听到他说:“你要唔要坐低(你要坐下来吗)?”
我低下头走到他旁边,和他隔着一只猫坐下来,我撕开三明治的塑料包装,想了想,鼓起勇气递一块给他。
他一愣,从我手里拎起三明治,两眼弯弯的笑,指着身边的花猫:“多谢,我可唔可以分滴俾佢?(谢谢,我可以分给它吗)?”
我点点头,他掰下一小块三明治,放在流浪猫的嘴边,它站起身体,犹豫地咬了一口。
他舒展眉头笑起来,手臂随意的搭在椅背上,吃掉了剩下的大半块三明治。我们就这样安静地坐着,谁也没有说话,我闻到了植物的味道,充满生机,大概是才下过雨。
不知道过了多久,跑车的低吼声打破了夜的宁静,几辆招摇的豪车顺着下坡路飙下去,然后又轰轰的倒退,停在了我们面前。
窗户摇下来,带着黑色耳钉的男生问:“乐之,你在这里干吗?”
他没说话,站起来,轻轻拍了拍花猫的头,然后对我笑了笑,走回那辆银色的法拉利旁,车门缓缓向上打开,他弯腰坐进去。
一队跑车扬长而去,他在最前面,山下的世界一片繁华。
我抬起手表,借着路灯读上面的数字,已经过了十二点。
2.
那天以后,我每天晚上去长椅旁,偶尔能见到那只流浪的花猫。夜里十一点,男孩子们勾肩搭背的从篮球场离开,年轻的情侣站在小巴车站边说悄悄话,能听见细虫的鸣叫声。
这是我最喜欢香港的一点,这里的夏天很长很长。
他再一次出现得大摇大摆。
发动机的轰鸣声在夜里异常清晰,我才远远的听见,车身已经冲到我面前停下。
他从副驾驶座拎下一大口袋的猫粮,走到我面前。他的个子很高,挡住了大半的光。
我想和他打招呼,又怕他根本不记得我,只好木讷的半张着嘴巴。好在身边的猫咪跳出来,撒娇的叫了一声,然后纵身一跃,窜进他拎着的口袋里,冲着猫罐头一顿乱抓。
我和他被逗得一同笑出声,四目相对的瞬间,我低下头,他扬了扬手,大咧咧在我旁边坐下,装出很失望的样子:“今日冇三明治咩?饿死啦!”
我脸绯红的对他说:“抱歉,我听不懂粤语。”
他愣了一下,然后点点头,换上普通话:“嘿。”
我松了一口气,指着还在抓着罐头的流浪猫:“它叫什么名字?”
他打开罐头,放在椅子上,在我旁边坐下来,摇头说:“我不是它的主人,我不能给它取名字。”
我想了想,说:“说不定它偷偷在心底给你取了一个名字,很久以后它会想起你,啊,那个给我买过猫罐头的人。”
他转过头来看我,他的眼睛亮晶晶的,像是盛下了整座城市的光。
他笑起来,露出两颗虎牙,说:“那就叫它三明治好了。”
他对我伸出手:“我叫沈乐之。”
“阮鸢。”我说。
“是鸢尾的鸢吗?阮这个姓我也是第一次见。”
“嗯,我从内地过来,我的家乡在很远的北方。”我说。
低下头的时候,我看见了他的鞋子,非常干净的白色板鞋,像是刚刚从货架上拿下来,昂贵的奢侈品,我偷偷把自己脚往回缩,藏入黑暗里。
后来的很多年里,每一次认识别的男孩子,我总是习惯性低头去看他的鞋,黑色的、蓝色的、棕色的,篮球鞋、休闲鞋、皮鞋……却再也没有见过那样干净的白色。
我们都在红尘中苦苦奔波,除了沈乐之,他生来就是天之骄子,云间怎么会惹上尘埃?
下一次遇见沈乐之是在学校里。
在室内泳池的门口,他头发半干,软绵绵的塌着,看起来像个小孩子。
我低下头听歌,和他撞了个满怀,抬起头看见是他,张着嘴巴说不出话来,才知道原来我们是校友。
“小孩。”他叫我。
我和他面对面站在长长的天桥上,楼梯的尽头就是大海,中间是空空荡荡的风,不知道为什么,我有点想哭。
“你在听什么歌?”他问我。
我不敢说话,摘了耳机递给他,他在我面前弯下腰,他太高了,我满脸通红,踮着脚尖,好不容易将耳机塞入他的耳朵。
周杰伦咬字不清的唱:“我顶着大太阳,只想为你撑伞。”
“哈,”他弯起眼睛笑,白色的体恤摆被风吹起来,他说,“小孩。”
我和他并肩走出学校,幸好夜晚没有什么人,我好害怕会遇到他的朋友。
怕他向他们介绍我,怕他不向他们介绍我。
我和他一起拿着猫罐头找三明治,在灌木丛中发现一簇刚刚盛开的花,“是菖蒲”,他对我说。
那天猫咪没有出来,但是我很开心,觉得离他很近。
我们坐在路灯的长椅下,一人一只耳机听歌,看了一会儿月亮,谁也没有说话。
分开的时候,他笑着对我说“明天见”。
3.
我并不是每天都能遇到沈乐之。
有一次在学校的海边碰到他,下午三四点,阳光很好,我坐在石头堆砌的栏杆旁看海,忽然听到有人叫我的名字,我转过头,看到穿着黑色T恤的沈乐之,海风将他的头发吹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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