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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老公司交接当天,员工在下班时间为前公司拉三轮车摔伤,责任在哪家公司?
公司,工伤,工作新老公司交接当天,员工在下班时间为前公司拉三轮车摔伤,责任在哪家公司?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上午完成交接。老公司负责人安排员工帮忙把三轮车拉去存放。当天下午下班时间,这个员工再骑这三轮车时摔伤。地点不是新公司安排的工作地点,也不是新公司安排的事情,而是老公司遗留下来交代的工作。这个责任怎么区分,员工的劳动合同当天就与新公司签订了,属于新公司的员工,与老公司的合同也已经终止了,现在确是为前公司安排的工作出事。这到底哪家公司的责任?工伤在哪家公司报?为这事烦死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_^=应该是两方都说不脱,这在法律上就叫做“连带责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
理查德认为,题主的情况符合上述条款的规定,工伤认定有三个要素: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原因。
一、工作时间
虽然题主已经在上午完成交接,但是当天双方仍然存在劳动合同关系,虽然已经到了下班时间,但是楼主从事的是老公司交办的任务,仍然属于在工作时间。
二、工作地点
题主是在为办理公司交办的工作过程中,只要事故发生地点是完成该任务必要经过的地点,均可以认定为工作地点。
三、工作原因
该工作是老公司交办的,受伤也是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发生的,符合工作原因的要件。
因此,理查德认为,题主可以向老公司申请工伤认定,如果社保机构拒绝认定工伤的,题主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个问题的最新进展;这个员工家属进行了工伤认定,因为地点及工作任务都不是新公司安排的,所以工伤认定不了,而老公司因为合同期已过,也认定不了工伤。现在这个员工医疗总共花费7000左右。走老公司保险,新公司的还没生效。可以报销费用大约10000左右。两家公司答应在走完保险后再给5000补偿。共计15000元。而员工家属却要求要赔偿费用最少29000元。这种情况下两家公司都不同意,接下去该怎么处理,新公司有多少责任?如果有那么工伤肯定可以认定的,问题现在工伤也认定不了。
现在我想听听广大网友的意见。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就描述的问题看,跟新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关系理应由新公司负责。问题是从事为前公司拉三轮车摔伤,如果是新公司安排的去拉前公司三轮车由新公司负责。如果不是新公司安排就不是因工作摔伤,新公司可以不负责。但由于前公司解除了劳动关系,如果前公司不负责,则可以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个问题比较复杂,1.他是否与原公司交接结束
2.是否到新公司入职
这是两个比较重要的时间节点,责任划分也会考虑的,最好找到相关的律师咨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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