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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产归属权?
房屋,所有权,房产关于房产归属权?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理解意义你的问题可以概述如下,你看对不对?
你现在有一套房子,房产证上写了你和老婆两个人的名字,现在要分割这套房子,你的争议点是这套房子是你出钱购买的,对方没有出钱,对不对?但是你给出的题目问题不够明确,我按两个方面来给你回答我的理解。
第一:如果是婚后你和老婆一起购买的,结果是房子共同财产需要分割。因为婚后购买的房子,即使是你一人出钱,不管这个钱的来源是你婚前的还是婚后的都属于共同财产。
第二:婚前购买写的双方名字,你一人出钱全款购买的,能够提供单独出钱的证明,这个时候是对你比较有利的,法院判决第一证据是房产证上的归属人来做出第一判决,但是当你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是,最后法院还是会做出适当的倾斜的,会根据未出资方对于房屋的贡献度做出相应的补偿,各个城市和每一案都不一样,一般在10%到30%的居多,当然这个举证的过程是比较复杂的。如果你的房子是按揭购买的,在还按揭期间的钱婚后都属于夫妻共同承担,不管是哪一方支付,这个是必须要做出退还的,同时对方有权要求在这期间争对房子的升值部分要求补偿。
最后法院在判决房产和离婚官司时会考虑到很多因素,比如娃娃的问题也是一个重要的参考项,每一个案件都不一样,离婚是一个大事,谨慎考虑这是牵扯到两个大家庭的事,特别有娃娃。每一个离婚案件都有不同的分配规则,以上只是笼统的一个参考。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如何认定房屋权属,关键是以下几点因素:
1、签订购房合同的时间以及首付款的时间;
2、结婚时间是在于房产证的时间和领结婚证的时间;
3、房产证上的名字。
一、结婚登记前购房、办理产证的;
a、结婚登记前签订购房合同,房款已经全额付清,则该套房产为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b、结婚登记前仅签订合同,婚后付全款或是婚后付首付款办理贷款支付的,则该套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c、结婚登记前支付房款首付,余下办理贷款支付,房产权证上为一方名字的,则房产本身为个人婚前财产,但是领证后还贷部分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进行财产分割。
d、结婚登记前支付房款首付,余下办理贷款支付,房产权证上写有夫妻一方和一方的父母的,则该房产本身为对方家庭共同财产,按揭款要看具体的借款合同而定,若贷款人仅仅为夫妻一方的,而且一方父母不作为贷款人参与还贷(需要有银行还款凭证等文件证明的)的,则结婚登记后还贷部分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进行财产分割。
二、结婚登记后购房,办理产证的;
a、领证后,无论购房时签署合同是单方还是双方,产证上写的是一个人还是两个人,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是可以要求对该处房产进行财产分割的;
b、领证后,一方和其家人共同购房,产证上是一方和其父母的名字,则一方名下的房产份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以就房产份额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另案起诉分割房产。
三、产证是双方名字或是原来是一个人名字,后增加为两个人名字的,无论购买时间或增加时间在婚前还是婚后,都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财产分割。
四、产证原是一方父母名下,后变更为一方名下或双方名下的;
a、登记结婚前,由一方父母名下变更为一方名下的,视为其父母对子女个人的赠与,属其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b、登记结婚后,由一方父母名下变更为一方名下的,一般视为其父母对子女夫妻双方的赠与,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c、无论婚前或婚后,由一方父母名下变更为双方名下,都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律的完善,生活中总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让我们不知所措并且十分烦恼。那么到底该如何有效地解决问题,让我们没有后顾之忧。小编今天就带大家来看一下“房屋所有权归属是如何确定的”这个问题及其后续问题。关于这些问题,华律网小编为你整理以下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房屋所有权
房屋所有权,又叫房屋产权,是房屋所有人独占性地支配其所有的房屋的权利。房屋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排除他人的干涉,对其所有的房屋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1、占有:是产权人对其房屋事实上的控制权;占有权是房屋所有权的基本内容,没有占有,就谈不上所有权。然而占有并非就是所有,因为占有分所有人占有和非所有人占有、合法占有和非法占有、善意占有与非善意占有。
2、使用:是产权人按照房产的性能,作用对房屋加以利用的权利;使用权的行使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无损于房屋的本质。(2)按照房屋的自然性能、经济性能和规定的土地用途使用。(3)遵守法律和公共道德,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3、收益:产权人收取房产所产生的利益的权利;如将房屋出租取得租金、用房屋作为合伙入股取得红利等。
4、处分:是产权人在事实上或法律上对房产进行处置的权利。如依法对自己所有的房地产出售、出租、抵押、典当、赠与、拆除等。处分权是房屋产权的核心,是房屋产权最根本的权利。处分权一般只能由房屋产权人行使(法律上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5、期限:房屋产权有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其中,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0、50年或70年不等,到期后可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使用权。
房屋所有权是一种绝对权,即权利人不需要他人积极行为的协助就可以直接实现自己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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