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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复核期的劳荣枝,有两个愿望是否还能看到?
死刑,的人,愿望死刑复核期的劳荣枝,有两个愿望是否还能看到?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死刑复核期的劳荣枝,有两个愿望是否还能看到?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2021年9月9日,南昌中院对劳荣枝涉嫌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案一审宣判,判处被告劳荣枝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22年11月30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劳荣枝案进行公开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我国刑事诉讼采用的是二审终审制,在江西省高院宣判后,判决就已经生效并进入执行程序。也就是说,劳荣枝在11月30日宣判那一刻开始,就已经在执行死刑的路上了。
当然了,在没有正式执行之前,劳荣枝仍然有逆天改命的机会。也就是类似于古代刑场上,刽子手已经把刀架到死刑犯脖子上,突然来一个朝廷钦差提着圣旨大喊“刀下留人”的场景。
一个是自救渠道,也就是申诉。二审宣判后,劳荣枝及家属当庭表示对判决结果不服,并提出了申诉的请求。
由于二审判决已经生效,申诉并不能中止判决的执行,所以劳荣枝一方只能跟时间赛跑,争取在死刑复核程序完成以前,让申诉被最高院受理,并且对本案进行再审,那样才能重新计算一段新的时效。
为了提高申诉成功的概率,劳荣枝家属除了继续委托二审辩护律师,大名鼎鼎的“吴法天”吴丹红律师之外,还追加了曾经代理过评为全国十大无罪案件的刘昌松律师,双核齐下力保劳荣枝最后的生机。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申诉被受理并启动再审程序的前置条件有五个,满足其中之一即可。
申诉是指诉讼当事人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不服时,向法院或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1.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2.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3.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4.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5.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第一条,劳荣枝2019年正式被逮捕,之后就是三年的调查、审判等一系列程序,如果她有足以推翻死刑判决的证据,早就应该拿出来了。如果非要等到终审判决后,在申诉阶段再提交,那就等于是古代死刑犯在刑场上,让刽子手帮他从兜里掏一份无罪证据给监斩官看一个意思,电视剧可能会这么拍,现实中这么有幽默天赋的人一般活不过一集,所以这一条基本忽略不计。
第二条,法院认定事实存在严重错误,这条基本上也可以忽略。劳荣枝的代理律师吴丹红基本上是走的无罪辩护路线,试图把劳荣枝说成一个“被迫胁从犯”,事实部分所有可能的突破点吴律师都尝试过了,但都被二审法院驳回。如果没有第一条的新证据作为支撑,律师团仍然试图用更加有文采的辩护词扭转已经被认定的事实,这在合议庭面前就是念叨车轱辘话罢了,丝毫没有意义。
第三、四条,吴律师在二审也把程序方面的所有突破点都尝试过了,包括管辖权意义都走了一轮。而这种大案要案里,全国乃至全世界级的关注度,从中央到地方都严密监控,程序漏洞是绝对不可能存在的。
第五条,在这种级别的案子里徇私舞弊,基本上跟包龙星当庭找方唐镜要银子才断案一个意思,电影里可以这么演,戏剧张力够强也很讽刺,但现实是不可能发生的,至少在我国绝对不可能。
所以申诉这条路,基本上就是走个过场,指望推翻死刑判决可能性几乎为零。
另一条是程序救济途径,也就是死刑复核程序。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死刑由最高院予以核准。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组织合议庭对案卷进行审阅,并对被告人进行讯问,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而死刑复核程序的具体周期,法律并没有给予明确规定。按照我国刑事诉讼程序的通用周期,一二审案件都是两个月起步,然后根据案件特殊情况再追加各种续费包。所以死刑复核程序也可以参照这个周期,毕竟现在国际大环境主流是废死,保留死刑的国家也是尽量少杀慎杀,我国也尽量在跟紧大环境的趋势。
但个别大案要案,尤其是那些事实特别清楚,影响极其恶劣的死刑犯,死刑复核程序的周期也会非常短暂。比如2002年9月14日的南京汤山投毒案,从二审宣判到死刑复核批准,一共只用了三天。2003年刘涌涉黑案,最高院直接提审主犯刘涌,再审跟死刑复核同步进行,宣判死刑后直接就执行注射死刑了。
劳荣枝案当年也是震惊全国的特大案件,另一个主犯法子英1999年11月被一审法院宣判死刑,其并没有提起上诉,一个月后被执行死刑。
当年法子英是毫无保留的认罪,而且还为了不牵连劳荣枝,把所有罪责都一个人扛了,在案件事实特别清楚地情况下,复核了一个月的时间。当然主要原因是案件材料太多,毕竟是七条人命,光是起诉书跟证人证言就有两百多页,阅卷周期相对较长也可以理解。
而劳荣枝时隔二十年之后落网,她对所有指控基本上予以否定,所以劳荣枝案的审查难度远比法子英要高得多,相应的材料也会更复杂,所以才会用了差不多三年的周期。
所以劳荣枝案要在短周期内复核批准,可能性也不大,法子英案一个月的话,劳荣枝大概率会有两个月左右的复核时间。
虽然正义可能稍微迟到,但绝对不会缺席,根据相关报道,我国最高院死刑核准裁定的核准率高达98%,尤其是江西省更是全国前列。所以劳荣枝案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情况下,在死刑复核程序翻盘的可能性几乎没有。
劳荣枝近期接受了红星新闻的采访,她一方面坚持认为自己是受到了法子英胁迫,只是一个被动地胁从犯,不应当被判处死刑。另一方面劳荣枝也提出了自己两个没有完成的人生愿望:
1、想找一份正常的工作赚钱;2、想要找个有上进心的人结婚。
这两个愿望听起来朴实无华,但对于劳荣枝而言,却又是此生遥不可及的存在了。
除非天降奇迹,能够让劳荣枝从七条人命的特大刑事案件中彻底抽身,从主犯变成她辩称的“傻白甜受害者”,否则劳荣枝只能在看守所里,一边看《活着》,一边等待死刑的降临。
一旦最高院下达执行死刑通知书后,那么七天内就会予以执行。而看守所一般会在前一天接到通知,并做好相应的交接准备。心理素质好的罪犯,会提前通知他上路的消息,然后会准备一顿相对较好的临行伙食,当然了标准也不会特别高,而且大部分犯人也没有那么宽的心,都是凑合凑合完事。如果情绪不太稳定的,可能会派人整夜监控,免得出现过激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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