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网站导航收录 > 百科知识百科知识
失踪人口立案需要什么条件?
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失踪人口立案需要什么条件?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失踪人口立案需要什么条件?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对失踪进行立案一般需要以下条件:
1、有证人证明失踪人员遭到侵害的;
2。失踪现场有明显的侵害迹象的;
3、人与机动车一起失踪或携带大量财物失踪的;
4、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失踪超过48小时的;
5、失踪原因不明,失踪时间超过3个月的;
6、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上一篇:你是一个乐观主义者吗?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链接 |
||
网友回复(共有 0 条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