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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死刑后,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还有哪些任务需要继续办理?
死刑犯,也是,笔录执行死刑后,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还有哪些任务需要继续办理?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执行死刑后,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还有哪些任务需要继续办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执行死刑的时候,别以为都是武警或者法警的事情,其实,同时也是法院比较忙的时候,毕竟人命关天的事情,可容不得半点疏忽。
首先,会有法官在现场,一般来讲都是负责办这个案子的法官。法官到场的任务也很简单,主要有三个:第一就是宣读死刑执行令,然后对死刑犯进行验明正身。第二就是询问死刑犯,有无遗言交代或者其他的情况,如果有立功表现或者其他情况要交代,可以上报暂缓执行。第三就是监督死刑的执行。
除了法官以外,还有一些工作人员会到场,对执行前后进行拍照存档,协调对接各部门的工作进行情况,包括对死刑犯后续火化后的各种材料进行存档。当然,送骨灰盒给家属一般是民政局去协调的事情,有些地方的话也有可能会有法院的人参与,这是特例,不做过多讨论。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如果是法警来执行的话,法警也是属于法院的哟。
所以嘛,法院的工作还是相对比较多的,当然,他们所做的一切,也是为了捍卫法律的底线和尊严。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根据《刑诉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执行死刑之后,人民法院还应该处理以下事项:
一、对死刑犯的遗言、遗书等相关笔录进行甄别审查,主要是看死刑犯的笔录是否涉及债务清偿、财产继承、家事嘱托等内容的,并将相关笔录转交给死刑犯家属,同时复印该笔录附卷备查;如果涉及案件线索等内容的,转交给相关机关依法处理。
二、死刑犯也是人,有作为人的尊严,人民法院应当及时通知死刑犯亲属在一定期限内领取骨灰通知书,由死刑犯亲属按照民俗传统妥善处理;因为缺乏火化条件或者宗教、民族等原因不宜火化的,通知死刑犯亲属领取尸体。过期不领取尸体的,人民法院通知殡仪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该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以备查。
三、对涉及外国人犯罪执行完毕死刑后,从人道主义出发,按照涉外程序办理,由人民法院依法通知相关驻华使领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四、执行死刑的相关照片、报告、验明正身笔录等材料需要及时移送最高人民法院,同时由执行法院复制一份附卷备查。
五、对执行死刑情况依法公示,即公开张贴布告告知民众,布告主要内容是案件办理的情况及执行死刑的情况。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该干嘛。干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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