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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黄昏恋,不领结婚证同居,是在钻法律的空子还是无奈之举?
老年人,黄昏恋,老人老年人黄昏恋,不领结婚证同居,是在钻法律的空子还是无奈之举?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所以我们常说少年夫妻老来伴。老年人黄昏恋也好,暮年恋也好,目的就是彼此有个照应,也是弥补心理的空虚。我是非常赞成的!
关键是老人双方的子女必须同意,而且在老人百年以后没有房产、经济方面的纠缠。类似老年人黄昏恋产生纠纷的案例太多了。如果没有房产经济方面的纠纷,至于领不领结婚证都是次要的。关键是两个老人幸福就行!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遵纪守法是公民的义务和责任,法律沒说年轻人或老年人可未婚同居,用所谓的″隐私″来粉饰自已的行动。
改革开放后,西方文化的渗透,混搅了原本纯洁的社会风气。俗话说:法不罚众。有人率先开了先河,后面赶时髦的年轻男女紧赶潮流。最后老人们也紧追不舍,夕阳敢于旱霞比灿烂。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谢邀敬答
首先说这是很多老年人想解决的问題。他们同居不领证有很多顾虑,确实是无奈之举。
人老了谁不想在夕阳之下过个幸福晚年的生活,谁更不想病了有人倒杯水拿个药呢?都想在傍晚牵着手在树林下吸着新鲜的空气,享受美好的生活。可现实却做不到有儿女的反对,还有对财产分配以及各种矛盾。只能不领证得了重病把自己让儿女领回家
现在的儿女工作压力大,自己都过得十分艰难不啃老就很不错了,那有时间照顾老人呢?老人找老伴也是没办法的办法。老人怕寂寞孤独啊?没人说话空空的房子害怕呀!
黄昏恋不领证同居从法律角度上说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在道德上是受谴责的。現在社会上这种現象很普遍,我们的制度还待完善,相信随着社会的进步,人民素质的提高,一切都会好起來的。
是否钻法律的空子,法律上没有明确,我个人说了不算数,有专门机构判定。
以上都是我个人看法,请大家批评指正,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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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其实这个话题,个人觉得跟法律挂勾,帽子有点高。我认为老人有黄昏恋,子女应支持,老人一辈为子女而活,爱与奉献早己透支。人在世间都是绕一圈,终点一致。暮年,应好好爱自己一回,做回自己。选择黄昏恋,一是缘,二是搭伙,三是无奈。人老离地面越来越近。无依无靠是最大的人生悲哀。百善孝为先,又有多少人当首?想孝没有理由,不孝一千理由。可以理解,工作忙碌,养家糊口,可以理解,经济不宽,疲惫无力。可谁能解父母变老情衷?老年人黄昏恋曲,只不过是找另只手,拉一把。找个拐,支点力。找个可以说话,递递拿拿而己。己不是生理年龄,不在哺育。这其中的责任就是把自己过好,晚年天地宽。所谓恋,其实就是搭伙相伴。个人觉得,不领证,是正确的选择。因为,一个人的个性,习俗很难在己定型的情况,去改变。去为他人改变。既使有磨合期,也难免不产纷争。这种习性都会上升前任的对比。其实就是过一天算两个半天。本来简单,明了。如领证,子女问题,财产问题,大病问题,等都圈在内,复杂化。合不来,分手也没烦事,不存在谁欠谁。关爱老年,欢度余生。。。。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现在的年轻人谈恋爱都动不动就同居的,美其备曰“试婚”。那末两个单身男女老人想再婚当然也可不领证同居了,因为谈恋爱不是年轻人的专利,中老年人同样也是合理合法的。所以老年人的黄昏恋不领证同居並不是钻法律的孔子。
说实在的,老年人的黄昏恋还涉及到子女的问题,很多子女怕父母的财产损失而反对父母领证再婚。这种老人釆取同居实质也是出于無奈。其实只要能做好婚前财产公证,就可避免日后的纠纷了,子女也就放心了。
也有的老人怕领证麻烦就采取不领证而同居,认为这样比较自由,合得来就合,合不来就分。
我认为老人的黄昏恋择偶一定要慎之又慎,选对了人是幸福,遇人不淑是烦恼,宁缺毋滥。
我认为老人再婚最好领证,这样不仅名正言顺,而且能增强双方的责任感,对双方的权益和义务有法律保证。
若不领证同居双方的权益和义务往往得不到保证。同时很容易被少数玩世不恭者骗财骗色。
反正这是两个老人之间的亊,自己认为好就好。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应该谈不上钻法律空子,感觉主要还是无奈之举。相信没人愿意自己的婚姻不受法律保护,可现实生活有时还真是身不由己。正如一些老年人不领证,非婚同居,或许根本就不是老人们的初衷。之所以这种情况在我们身边习以为常,我认为主要有几个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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