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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黄昏恋,不领结婚证同居,是在钻法律的空子还是无奈之举?
老年人,黄昏恋,老人老年人黄昏恋,不领结婚证同居,是在钻法律的空子还是无奈之举?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并不是钻法律的空子和无奈之举,而是一种明智的选择,老人黄昏恋多数都是因原配偶因病或其它原因而亡了,所以需要找个老伴共度余生。而老人双方原先各有家庭也就各有子女,这样或多或少各自都可能有点资产,如果领了结婚证,等以后老人去世了,势必会因为遗产的问题而引发双方子女对遗产分割的纠分,不领结婚证就不会存在这个问题了,只存在一方兄弟姐妹之间的分割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绝不是钻法律的空子。我觉得有的是无奈之举,有的或许就是觉得没有领证的必要。当下社会,房产是家里的最主要资产,黄昏恋让双方家庭最担忧的就是房产,而这一问题基本上无解,所以大多数黄昏恋只能选择在一起,而不领证结婚,这样的话,如果双方感到合不来、或者有一方离世,可以各自回原来的家,而不至于留下一地鸡毛。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婆婆去世第五天,我那85岁路都走不利索的公公就红光满面春风得意地给他几个儿子们说:给你们说个事儿,也是个好事,有人给我介绍了个老伴儿,60来岁有退休工资……儿子们个个都惊得目瞪口呆,八九十的老头子现在都活得如此通透如此倜傥了!这要是土葬的年代老娘遗体还在堂屋当门停放着没入殓呢,他们甚是心疼才去世五天还没找到天堂入口的老娘!
消停了没几天,公公又说他准备找个能陪着睡觉的保姆,必须是五十多岁年轻点的,和他的子女年龄相当。可能有人会说老头子是怕没了老伴儿没人洗衣做饭,我公婆十几年来家里一直都请有保姆的,这点不存在。
试想一下,你一个走路都一歪一扭拐拐巴巴的奔九老头,人家一个五十多岁的女人来给你做保姆还连带着奉献出老妪体,她如果没有所图那为啥不找个年龄相当的,何苦找你这张如同夹仁核桃核般的老脸?!床上当你颤颤巍巍伸出你那枯枝般的僵手时,恐怕性质就会变了:保姆将不再保姆,雇主将不再雇主,从此两极颠倒,说不定老头还得拄着拐杖去端盆接水给人洗脚!捎带着还得再一起帮人家子女上学结婚成家生孙子。
当然了,我所理解的黄昏恋首先是恋爱,俩人你情我愿恩恩爱爱,感情到了一定份上有在一起相互照顾过日子度余生的愿望,但由于各自都有子有孙有房有财,避免晚辈有纠纷瓜葛不领证同居搭伙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决定,谈不上钻法律的空子。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有些人有些事是无奈之举。
惠大姐61岁那年夏天穿裙子骑电瓶车,不小心把裙子卷进车胎里把人给拖倒,头摔在台阶上大出血送医院抢救,医生对她儿子说:赶快想办法搞钱做开颅手术,否则难说…她的儿子媳妇回家把保险箱撬开拿走所有,也不去医院签字手术,是惠大姐的相好出钱并且签字后手术的,全程照顾直到出院。惠大姐回家看到家里被儿子抄了没有多想,请律师把房子卖了,和相好的一起离开了这个城市再也没回来。
当年她说:为了儿子,就不登记了,以免以后财产纠纷搞不清楚头痛。
有些老年人顾及孩子怕伤害孩子,怕亲情反目,只同居不登记,是无奈之举…
原创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那不是同居,那是打伴,一一齐都老了,行动不方便互相班茫,我认为没有错。从法律上讲不有个事实夫妻吗,怎一点我看说得过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老来难,老来难,世人都把老人嫌啊!
老年人尤其是失去另一半的老年人处境是非常难的。
如果与子女生活在一起,短时间内还有可能性。如果时间长了,子女也有可能不待见!
床前百日无孝子就是这个道理!
如果不与子女生活在一起,自己的生活如果能够自理,行动自主,自己勉强可以生存。但是如果自己生活一旦不能自理,一日三餐就非常难了!
如果自己想去养老院或敬老院或老年公寓啥的,第一选择,去那些地方排不上队不说了,即使能排上队,子女碍于社会压力也不让自己去的。我们这里有一个观点,如果有儿有女,子女把老人送到养老机构供养,会认为子女不孝!作为老年人也不能给子女找难为,添压力吧?
如果子女碍于社会压力不让老年人去养老机构,找一个保姆的话,也是非常难的。一是保姆难找,二是对保姆也不放心。我有一个邻居,她的女儿给她找了一个保姆,我观察了很长时间,她的女儿一周过来看一次,保姆也就是一天做点饭,一个月万把块钱换来的仅仅是三顿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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