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网站导航收录 > 百科知识百科知识
用暴力手段,强行与男性发生关系算不算强奸?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强奸罪,伤害罪,男性用暴力手段,强行与男性发生关系算不算强奸?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4)二人以上轮奸的;
(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3、强奸罪的加重情节:
(1)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2)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3人以上)
(3)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注意:这里是妇女不是幼女;必须在公共场所当众;这里的当众不包括犯罪人,一般也不包括被害人;当众不一定是用眼睛看)
(4)二人以上轮奸的;(注意:这里的“二人”不是指共犯的特殊形式,因此一个17岁的男子和一个13的男孩轮奸妇女的,17岁的男子要承担二人以上轮奸的责任;轮奸未遂的定罪适用普通构成、量刑适用加重构成未遂)
(5)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注意:这里的“致使”包括故意和过失,但必须强奸行为和加重结果具有直接性的因果关系,因此强奸致人自杀的属于酌定情节,而不是这里的法定加重结果。)
通过小编的解答,我们可以发现,女性强行与男性发生性关系的,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并不会认定和构成强奸罪,所以男性也要注意保护好自己,若是大家还有什么想要问的或者还想了解什么法律知识的,欢迎到本网站进行法律咨询。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算咋不算,不这样对男性不平等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有无违背妇女意愿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算咋不算,不这样对男性不平等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强奸一词,专指对女性,对男性则无这一罪名。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问题是根本就不会出现这样的事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一、首先肯定的是,女奸男不构成强奸罪。
刑法规定“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个罪名规定犯罪主体只能是男性。女性可以成为强奸罪中的帮助犯、教唆犯、间接正犯和共同犯,但不能成为直接正犯。法律之所以这样设定,是与生理、社会因素有关,对此不多解释。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只能算暴击绑架不算强奸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如果是女人就不算!中国法律女对男用强不算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链接 |
||
网友回复(共有 0 条回复) |